民眾詢問登記在公司名下的透天房屋,除了1樓是出租給營業人使用之外,其餘2、3樓層是作公益出租,4樓是空置房屋,這棟房屋所適用的房屋稅稅率都一樣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稅的課徵一般是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來適用不同的房屋稅率,該房屋1樓出租給營業人使用,就營業使用的事實及面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2、3樓層符合公益出租規定租給中低所得家庭供住家使用,則按住家用稅率( 1.2%) 課徵房屋稅;4樓因為是空置房屋不為使用,須按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無使用執照者依都市計畫使用範圍去認定,依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