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01日起由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與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攜手合作「稅籍」x「地籍」異動即時通聯合申辦服務,一處申請即可開通兩項即時異動通知。

為減少民眾奔波並提升行政效率,高雄市稅捐處及地政事務所跨機關整合並簡化申辦書表,全市12個地政事務所及稅捐處12個分處全面一站式收件。不動產所有權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並提供1組電子郵件信箱供驗證使用,就近臨櫃一紙填寫,即可同時申辦「稅籍異動即時通」與「地籍異動即時通」兩項便民服務。服務開通後,分別於不動產移轉申報時與不動產登記收件時發送通知,幫助您即時掌握名下不動產移轉資訊,雙重守護財產安全。

如欲進一步了解防詐相關資訊,可查詢高雄市稅捐處網站/主題專區/不動產防詐專區(https://gov.tw/QZ4)。另可透過憑證登入,線上分別申辦「稅籍異動即時通」(https://gov.tw/nes)及「地籍異動即時通」(https://gov.tw/KKq),免出門即可申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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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近來常有發生地主出租土地,由承租人出資在地上興建房屋,以地主指定之人名義當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起造人,起造人並無實際出資,此行為已涉及房屋所有權移轉行為,在取得使用執照後,應主動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契稅,以免遭加徵怠報金而傷了荷包。

高市稅處進一步說明,契稅條例規定,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繳納契稅。未辦理建物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以前,房屋所有權屬於出資興建之原始建築人,倘以他人名義登記為起造人,因建造執照上的起造人並非實際出資興建房屋的人,所以應由起造人在取得使用執照後60日內,申報繳納契稅。

高市稅處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不依規定期限申報契稅者,每超過3天,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0 元。提醒民眾注意申報期限,以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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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為強化民眾稅務常識及推廣最新稅務資訊,特結合高雄市動物保護處「毛孩回娘家」活動,於115919(星期六)下午2時至5時在高雄大遠百1樓廣場辦理租稅宣導活動。

當日現場設置稅務服務台,提供地方稅稅務諮詢,宣導地價稅與房屋稅節稅小撇步、房屋稅差別稅率2.0、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稅務One視通、稅籍異動即時通及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徵條件放寬及繳款書歸戶等各項便民服務措施。

為鼓勵捐發票送愛心,現場舉辦「捐雲端發票-送好禮」活動,完成下載並成功登入統一發票兌獎APP,並完成租稅遊戲,即可依設定張數捐贈未開獎雲端發票(每張發票消費金額10元以上)兌換宣導品,數量有限換完為止,所募集之發票將全數捐贈給公益慈善團體做愛心,歡迎一起來共襄盛舉。活動相關訊息請洽07-812235034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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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傳達最新稅務資訊,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於115919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結合農民學院微風市集,於新客家文化園區(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辦理租稅宣導。

當天活動會場設置稅務服務台,提供地方稅開徵、多元繳稅方式、房屋稅新制、使用牌照稅歸戶、稅籍異動即時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稅務訊息。為響應環保,鼓勵申辦電子稅單及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儲存雲端發票,並可多加利用線上申辦各項便民服務措施。現場捐贈消費金額10元以上未開獎統一發票並完成租稅遊戲者,可依設定發票張數兌換不同宣導品,數量有限,換完為止。當日所募集之發票將全數捐贈給公益慈善團體做愛心。活動詳情請電洽07-3225001121王小姐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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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民眾更輕鬆簡便的退稅服務,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積極推廣地方稅「直撥退稅」服務。預為申請直撥退稅不僅省時省力,更能享有安全、快速、環保且絕不漏接的多重好處。

稅捐處表示,過去傳統的退稅方式,常需在家等掛號支票,再跑一趟金融機構排隊兌現;改用直撥退稅後,退稅款項直接匯入民眾指定的本人存款帳戶,節省時間與交通成本,並可避免支票遺失的風險,安心又便利。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有重溢繳地方稅款,稽徵機關一向會主動辦理退還,並在退稅前主動郵寄「輔導直撥退稅通知單」,民眾只需填妥通知單上之指定金融機構帳號,即可利用廣告回信免郵資寄回,輕輕鬆鬆完成直撥退稅的約定。

高市稅處也提供智慧政府便捷服務,民眾只需在家動動手指透過網路線上申辦,登入「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官方網站,選擇「預為申請直撥退稅」功能(https://www.kctax.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存摺封面影本,即可完成設定,免出門、免排隊,快速又方便。

特別提醒民眾,若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利用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726-969洽詢,將有專人竭誠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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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強化民眾合法節稅、誠實納稅之觀念,特結合高雄市甲仙區公所「2026甲仙芋荀節」活動,於115919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2時,在甲仙大橋旁集中攤販市場(土地公廟旁)辦理租稅宣導。

現場設置地方稅諮詢服務臺,為市民朋友解答地方稅疑問,並宣導相關的租稅權益,例如房屋稅差別稅率2.0、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重要稅制,及推廣電子稅單、使用牌照稅歸戶、檔案應用服務等多項為民服務措施,讓市民朋友瞭解便捷的服務。

活動當日邀請您來捐發票做公益,捐贈1157-9月未開獎發票(消費金額需10元以上)並完成租稅遊戲者,即可兌換宣導品,數量有限換完為止。當日募集的發票將全數捐贈予社福團體,歡迎大家一起來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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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民眾來電詢問,無法至稅捐處臨櫃申請地方稅無違章欠稅證明,有無其他更便捷的申請管道?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無法臨櫃申請「地方稅無違章欠稅證明」等稅務文件,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為: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點選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申請/稅別分類點選「稅務行政」後,搜尋「申請核發無違章欠稅證明(地方稅)」,利用「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工商憑證」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等驗證身分後即可申請,該網站受理申請並完成產製電子稅務文件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稅務文件及簽章檔,免出門e指搞定,省時又便利。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電子稅務文件係依電子簽章法規定產製,與稅捐稽徵機關核發紙本具有同等效力,有需求的民眾可多加利用線上申請,如有任何網站操作問題,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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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申請期限922日就快到了,提醒納稅人把握時間提出申請,若逾期才申請,就要等到明年才能開始享優惠。

對多數納稅人而言,最常適用的地價稅優惠稅率是自用住宅用地,與一般用地稅率至少相差4倍以上,為顧及您的荷包,趕快審視一下自己的房地是否符合自用吧!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為:1.房屋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無出租及營業(部分面積無出租或營業仍可申請)。3.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之面積限制(夫妻分別計算)。4.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若另有成年子女或父母設籍,可准第二處)。

高市稅處呼籲,目前距離922日只剩不到幾天了,如您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請儘速提出申請,只要申請核准後,所有權人及用途未變更,或適用優惠稅率原因、事實未消滅者,以後就不必再提出申請,可以一直享優惠。趕快來稅捐處申請或透過網址https://www.kctax.gov.tw線上申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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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8月下旬南臺灣受低壓帶及西南氣流影響,部分區域出現破紀錄豪雨,造成民眾房屋、車輛等財產受損。稅捐處受理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與娛樂稅等稅目的減免申請,同仁皆全力提供第一線輔導與協助。

中秋佳節將至,民間常以致贈禮品表達心意。稅捐處進一步表示,為民服務與依法行政是稅務人員的職責,不應接受與職務相關的餽贈,也呼籲民眾親洽辦理災害減免或其他稅務申辦時,無須以禮品表達感謝。市民朋友如果想向辛苦的第一線同仁表達謝意,一個微笑、一句「謝謝」就是最溫暖的回饋,共同維護廉潔、公正的洽公環境。

如欲進一步了解災損減免相關資訊,可查詢高雄市稅捐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主題專區/天然災害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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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為培養學生對租稅的認識,舉辦「人魚幻境深海大冒險」網路活動,邀請全國國中小學生們參加線上遊戲闖關抽好禮,同時還可以學習租稅、雲端發票等知識。

活動即日起至1111日下午5點止,只要進入活動網站完成註冊及指定關卡任務,就有機會抽中拍立得、Apple Watch、藍牙耳機等多樣好禮!就讀本市國中小的學生還能再享加碼獎勵,快來一起挑戰吧!

更多活動詳情請至高市稅處官網(https://www.kctax.gov.tw/)下方「宣導專區」廣告頁點選本活動查詢,如有疑問可電洽(07)7410141分機217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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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近來發現有民眾誤解將土地及房屋信託給親戚當受託人,信託財產欠繳房屋稅、地價稅就不會被強制執行拍賣,其實並不正確。

稅捐處說明,依信託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所稱「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之權利」包括因修繕信託財產之房屋所負擔之修繕費或因信託財產所生之地價稅或房屋稅,故信託關係存續期間,信託財產所生之地價稅或房屋稅,受託人不繳納者,稅捐稽徵機關自得對欠稅之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稅捐處溫馨提醒,委託人於財產信託後,仍應注意受託人是否有善盡管理之義務,以免信託財產因欠繳稅捐而遭強制執行拍賣。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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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親友合資興建房屋,除了事先約定出資方式及權利分配外,相關工程款支付證明及單據也別忘了妥善保存,以免日後因無法證明實際出資情形,而影響契稅認定。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近期接獲民眾王小姐來電,表示日前接獲稅捐機關公文通知將辦理契稅查核,心中相當疑惑,一方面認為契稅不是房屋移轉時才需要申報,為何出資蓋房也涉及契稅查核?於是便找上納保官求助。

納保官詳細詢問後得知,原來王小姐與兄長約定在兄長名下土地上合資興建房屋,因王小姐當時有資金調度需求,雙方遂約定由兄長先行代墊所需資金,再由王小姐分期按月償還。由於房屋起造人與土地所有人不同,稅捐機關為釐清實際出資及房屋取得情形,依規辦理契稅查核。

納保官說明,依契稅條例規定,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而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繳納契稅;因此,若起造人並未實際出資興建房屋,而係因買賣、贈與或其他移轉關係取得,就應申報繳納契稅。

納保官也提醒,像王小姐這類合資建屋,且有借貸或代墊資金情形,應妥善保存合資協議、借貸契約或借據、銀行匯款及轉帳紀錄、工程款發票或收據,以及後續分期還款計畫等資料,並注意各項憑證所載日期、金額、付款人、受款人及款項用途是否相符。尤其房屋興建及還款期間可能歷時多年,更應及早整理並妥善保存相關資料,避免日後因憑證缺漏,而增加稅捐機關釐清實際出資情形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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