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y 12 Tue 2026 11:56
-
歡迎到河堤社區參與母親節租稅宣導
高雄市稅捐處於115年5月17日(星期日)上午9點至11點,結合河堤社區發展協會慶祝母親節活動,在瑞豐教會廣場(三民區明哲路明賢路口)辦理租稅宣導。
- May 07 Thu 2026 14:11
-
稅捐處5月11日於台電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辦理租稅宣導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為適時向市民傳達最新稅務資訊,特結合台電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楠梓區旗楠路93 號)「115年度公益捐血活動」,於1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辦理租稅宣導活動。
- May 07 Thu 2026 14:08
-
身障免稅貼心升級!高雄市二親等親屬車輛「住居所地址」相符可申請免徵牌照稅!
為提升身心障礙家庭的照顧彈性,財政部於115年4月28日發布解釋令,優化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規定。高雄市政府表示,此解釋令大幅放寬免稅認定「登記地址」限制,突破以往必須「遷戶籍」的硬性措施,讓實際負擔照顧責任的二親等親屬,能輕鬆申辦免徵使用牌照稅以減輕負擔。
高雄市稅捐處指出,因身障情況無法取得駕照者,過去其二親等親屬必須與身障者「同戶籍」或「車籍地與該身障者戶籍地相同」才能申請免稅,新制上路後,只要該親屬車輛於「公路監理資訊系統登載之住居所地址與該身障者戶籍地相同」,即可認定為供其使用並核准免稅,讓平日由不同戶籍之二親等以內親屬駕駛所有車輛接送身障者,提供行的需求,可符合申請要件,確保減免權益。
此外,每一身障者以申請一輛車免稅為限,若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超過262英制馬力(HP)或265.9公制馬力(PS)者,免徵金額以2400cc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仍須繳納差額,此部分基準與原規定一致。
稅捐處溫馨提醒,符合新解釋令規定車輛之車主,請檢具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服務電話 07-7410141 或 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詳盡解說。
高雄市稅捐處指出,因身障情況無法取得駕照者,過去其二親等親屬必須與身障者「同戶籍」或「車籍地與該身障者戶籍地相同」才能申請免稅,新制上路後,只要該親屬車輛於「公路監理資訊系統登載之住居所地址與該身障者戶籍地相同」,即可認定為供其使用並核准免稅,讓平日由不同戶籍之二親等以內親屬駕駛所有車輛接送身障者,提供行的需求,可符合申請要件,確保減免權益。
此外,每一身障者以申請一輛車免稅為限,若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超過262英制馬力(HP)或265.9公制馬力(PS)者,免徵金額以2400cc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仍須繳納差額,此部分基準與原規定一致。
稅捐處溫馨提醒,符合新解釋令規定車輛之車主,請檢具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服務電話 07-7410141 或 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詳盡解說。
- May 05 Tue 2026 15:22
-
稅捐處結合「美濃國小126週年校慶」辦理租稅宣導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為達到租稅教育向下紮根之目的,特結合美濃區美濃國民小學「126週年校慶活動」,於115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在美濃國民小學(美濃區永安路190號 )辦理租稅宣導。
- May 05 Tue 2026 15:19
-
稅捐處5月9日結合新加昌社區發展協會「母親節親子健走活動」辦理租稅宣導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為適時向市民傳達最新稅務資訊,特結合新加昌社區發展協會「母親節親子健走活動」,於115年5月9日(星期六)下午2時30分至4時在右昌森林公園辦理租稅宣導活動。
當日現場設置稅務諮詢服務台,宣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線上申辦、稅務One視通、納保AI助理、推廣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等稅訊服務及便民服務措施,並提供地方稅宣導手冊供民眾參閱索取。
另有募集發票做愛心活動,民眾在現場回答租稅問題並出示成功登入統一發票兌獎APP畫面,捐贈115年3-5月份個人消費金額10元以上雲端發票,即可依設定之發票張數兌換不同宣導品(數量有限換完為止)。活動所募得發票全數捐贈社福團體做公益,歡迎市民朋友大手牽小手,闔家一起來參與,活動相關訊息請洽07-3531007轉103蘇小姐。
當日現場設置稅務諮詢服務台,宣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線上申辦、稅務One視通、納保AI助理、推廣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等稅訊服務及便民服務措施,並提供地方稅宣導手冊供民眾參閱索取。
另有募集發票做愛心活動,民眾在現場回答租稅問題並出示成功登入統一發票兌獎APP畫面,捐贈115年3-5月份個人消費金額10元以上雲端發票,即可依設定之發票張數兌換不同宣導品(數量有限換完為止)。活動所募得發票全數捐贈社福團體做公益,歡迎市民朋友大手牽小手,闔家一起來參與,活動相關訊息請洽07-3531007轉103蘇小姐。
- May 05 Tue 2026 15:12
-
稅捐處結合小港區農會「慶祝母親節暨農特產品推廣活動」活動,邀您捐發票、送好禮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為加強推廣地方稅開徵訊息及建立依法納稅之觀念,特結合小港區農會 「115年慶祝母親節暨農特產品推廣」活動,於5月9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在小港區1號公園(小港區小港路)辦理租稅宣導活動。
- May 05 Tue 2026 15:08
-
115年期房屋稅開徵,行動支付輕鬆Pay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15年期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適逢假日,順延至同年6月1日),除以現金臨櫃繳稅外,還可以透過行動支付,方便民眾繳納稅款!
- Apr 28 Tue 2026 08:53
-
稅單申請復查後撤案亦須加計行政救濟利息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有納稅人反映,日前因為補徵使用牌照稅事件,在稅單繳納期限內申請復查,後來明白是自己誤解法令規定,已撤回復查,但發現重新收到的稅單除了原本的稅款外,還多出1筆利息,滋生疑義。
稅捐處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對於核定稅額不服,於繳納稅款前依規定申請復查,經復查決定仍有應納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依法辦理改訂繳納期間重新核發稅單時,應自原應繳納期間屆滿次日起,至填發稅單之日止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高市稅捐處進一步表示,申請復查時雖無須先行繳納稅款,申請復查之後經撤回復查者,雖與經復查決定之案件處理方式有別,惟皆因申請復查使案件進入行政救濟程序,同樣具有延遲繳納稅款的效果。因此,即便案件經撤回而未作成復查決定,原應繳未繳之稅款仍應依規定加計行政救濟利息一併徵收。
稅捐處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對於核定稅額不服,於繳納稅款前依規定申請復查,經復查決定仍有應納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依法辦理改訂繳納期間重新核發稅單時,應自原應繳納期間屆滿次日起,至填發稅單之日止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高市稅捐處進一步表示,申請復查時雖無須先行繳納稅款,申請復查之後經撤回復查者,雖與經復查決定之案件處理方式有別,惟皆因申請復查使案件進入行政救濟程序,同樣具有延遲繳納稅款的效果。因此,即便案件經撤回而未作成復查決定,原應繳未繳之稅款仍應依規定加計行政救濟利息一併徵收。
- Apr 27 Mon 2026 09:50
-
吊扣牌照期間車輛請勿懸掛第二類試車牌上路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有中古車行於試駕待售車輛時,經警察於道路上攔查到吊扣牌照車輛懸掛第二類試車牌,並當場開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以牌照借供他車使用之違規事實,由稅捐機關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裁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高市稅處指出,第二類試車牌係提供汽車買賣業於試車需要使用道路時,可懸掛於已領用過牌照之無牌車輛上,惟限懸掛於汽缸總排氣量4,200立方公分以下車輛,且每年應納使用牌照稅係以自用小客車稅額表中之最高稅額計算,依汽缸總排氣量3,001~4,200 立方公分之級距為28,220元,但並非所有無牌車輛都可懸掛第二類試車牌使用道路,若經查獲車輛之牌照係屬尚在吊扣牌照之管制期間內,即會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移用牌照規定,申請第二類試車牌之業者和懸掛第二類試車牌之車輛,兩者都會被各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稅捐處貼心提醒,汽車買賣業者因業務需要使用第二類試車牌時,須遵守監理機關訂定之使用試車牌規定,以免同時違反使用牌照稅法之罰則規定。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服務電話07-7410141 或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高市稅處指出,第二類試車牌係提供汽車買賣業於試車需要使用道路時,可懸掛於已領用過牌照之無牌車輛上,惟限懸掛於汽缸總排氣量4,200立方公分以下車輛,且每年應納使用牌照稅係以自用小客車稅額表中之最高稅額計算,依汽缸總排氣量3,001~4,200 立方公分之級距為28,220元,但並非所有無牌車輛都可懸掛第二類試車牌使用道路,若經查獲車輛之牌照係屬尚在吊扣牌照之管制期間內,即會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移用牌照規定,申請第二類試車牌之業者和懸掛第二類試車牌之車輛,兩者都會被各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稅捐處貼心提醒,汽車買賣業者因業務需要使用第二類試車牌時,須遵守監理機關訂定之使用試車牌規定,以免同時違反使用牌照稅法之罰則規定。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服務電話07-7410141 或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Apr 27 Mon 2026 09:40
-
115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
高雄市稅捐處提醒,115年全期自用汽車、上期營業用汽車及151㏄以上機車之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至115年4月30日止,本期未因5月1日勞動節放假而順延,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如已申請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轉帳繳稅者,請務必於同年5月4日前預留應納稅額之存款以利扣款。如有不足,請儘速補足,以利轉帳納稅。
稅捐處表示,如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可至稅捐處或所屬各分處及派駐監理所(站)使用牌照稅服務櫃檯申請補發,亦可於開徵期間使用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超商的多媒體資訊機,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號/統一編號」,查詢並列印繳納單於超商櫃檯繳納(限單筆稅額3萬元以下)。
稅捐處進一步提醒,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繳納期限屆滿後,每逾3日應按未繳納稅額加徵1%的滯納金,也就是115年5月1日至3日不加徵滯納金,從5月4日起加徵1%、5月7日加徵2%,最高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請留意繳納期限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歡迎民眾利用高市稅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線上申辦電子稅單、稅單歸戶或約定轉帳繳稅,日後稅單不再漏收漏繳!其他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撥打服務電話07-7410141或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稅捐處表示,如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可至稅捐處或所屬各分處及派駐監理所(站)使用牌照稅服務櫃檯申請補發,亦可於開徵期間使用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超商的多媒體資訊機,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號/統一編號」,查詢並列印繳納單於超商櫃檯繳納(限單筆稅額3萬元以下)。
稅捐處進一步提醒,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繳納期限屆滿後,每逾3日應按未繳納稅額加徵1%的滯納金,也就是115年5月1日至3日不加徵滯納金,從5月4日起加徵1%、5月7日加徵2%,最高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請留意繳納期限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歡迎民眾利用高市稅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線上申辦電子稅單、稅單歸戶或約定轉帳繳稅,日後稅單不再漏收漏繳!其他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撥打服務電話07-7410141或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Apr 24 Fri 2026 09:36
-
稅捐處結合旗山區公所「水資源教育宣導暨母親節感恩系列活動」辦理租稅宣導
高雄市稅捐處為傳達市民朋友最新稅務資訊,特結合旗山區公所舉辦「115年度水資源教育宣導暨母親節感恩系列活動」,於115年5月2日(星期六)上午9點至12點在旗山武德殿(旗山區華中街44號對面)辦理租稅宣導。
- Apr 24 Fri 2026 09:30
-
115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
115 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開徵期間自115年5月1日至同年5 月31日止,本次稅款的課稅所屬期間為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繳款書已於115年4月23日全數寄出,請民眾多加留意。
高市稅提醒,如未收到繳款書或已收到而遺失者,可向高市稅處所屬分處或撥打電話語音服務系統02-27455880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行動自然人憑證等方式,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 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稅額在3 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利用上述憑證(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除外), 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直接於便利商店櫃檯繳納。民眾應儘速於期限內繳稅,以免逾期繳納加徵滯納金。
高市稅提醒,如未收到繳款書或已收到而遺失者,可向高市稅處所屬分處或撥打電話語音服務系統02-27455880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行動自然人憑證等方式,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 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稅額在3 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利用上述憑證(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除外), 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直接於便利商店櫃檯繳納。民眾應儘速於期限內繳稅,以免逾期繳納加徵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