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對身心障礙家庭的照顧彈性,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修正案業經總統公布,並自115年1月30日起開始施行。高雄市政府表示,此次修法放寬了免稅車輛限制,增訂二親等內親屬車輛,即便車主戶籍與身心障礙者不同,只要車籍地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地相同,即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位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
- 1月 30 週五 202609:18
擴大照顧身障者!身障車輛免稅再放寬車籍地與戶籍地相同即可申請
- 1月 07 週三 202615:20
高雄市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 延長至119年底!市稅處:主動延長、免申請。
為實現綠能科技創新產業願景,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並配合中央落實2050淨零碳排目標,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案已於11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高雄市政府宣布,凡本市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以下稱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將續行延長至119年12月31日止。
- 10月 27 週一 202508:42
114年下期營業用牌照稅繳納日即將到期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14 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之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止,請留意繳納期限。如稅單遺失,請儘速至稅捐處或所屬各分處或其派駐監理機關之櫃臺補單繳納;也可利用統一、全家、萊爾富或來來 OK 等便利超商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納單,直接於超商櫃臺繳納(限稅額3萬元以下)。
稅捐處提醒,使用牌照稅逾期繳納,依規定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0%。此外,逾期未繳使用牌照稅的車輛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經查獲,將依規定處滯欠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在此提醒民眾如期繳納,以避免不必要之損失。
稅捐處提醒,使用牌照稅逾期繳納,依規定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0%。此外,逾期未繳使用牌照稅的車輛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經查獲,將依規定處滯欠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在此提醒民眾如期繳納,以避免不必要之損失。
- 10月 02 週四 202510:37
長照服務接送車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落實社會福利政策,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其專供載送長期照顧服務需求之車輛,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稅處進一步說明,按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每一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其專用免稅車輛的上限為3輛,此項優惠也包含與地方政府簽訂長期照顧特約,提供「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及「交通接送」服務的社福團體或機構所有車輛。此外,若前述車輛是專供載送身心障礙或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者,且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經縣(市)政府同意後,將不受3輛限制。
稅處進一步說明,按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每一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其專用免稅車輛的上限為3輛,此項優惠也包含與地方政府簽訂長期照顧特約,提供「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及「交通接送」服務的社福團體或機構所有車輛。此外,若前述車輛是專供載送身心障礙或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者,且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經縣(市)政府同意後,將不受3輛限制。
- 9月 25 週四 202509:02
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14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為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9月底前納稅義務人將陸續收到繳款書,如未收到或遺失毀損,可至稅捐處或所屬各分處及派駐監理所(站)使用牌照稅服務櫃臺申請補發。
稅捐處說明,營業用車輛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經公路主管機關許可,分類從事客、貨運輸的車輛,例如客運業、貨運業等,其使用牌照稅每年分上、下二期徵收。如已辦理約定轉帳繳稅者,轉帳扣款日期為11月3日,請預留存款;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及電子支付帳戶方式繳納稅款者,繳納截止目開放至11月3日24時前。
稅捐處說明,營業用車輛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經公路主管機關許可,分類從事客、貨運輸的車輛,例如客運業、貨運業等,其使用牌照稅每年分上、下二期徵收。如已辦理約定轉帳繳稅者,轉帳扣款日期為11月3日,請預留存款;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及電子支付帳戶方式繳納稅款者,繳納截止目開放至11月3日24時前。
- 9月 12 週五 202516:39
使用牌照稅罰鍰依情節輕重改採彈性倍數裁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並保障納稅人權益,使用牌照稅法第29條至第31條的裁罰規定已完成修訂,將原採「固定倍數」裁罰,修改為「彈性倍數」制度。修法後稽徵機關可視個案實際違規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裁罰倍數,讓裁罰更具公平與合理性。
稅捐處說明,過往不論違規情節輕重,一律依固定倍數裁罰。修法後,稅捐機關將改依違規次數與故意與否,進行差異化處罰。本次修法重點如下:
稅捐處說明,過往不論違規情節輕重,一律依固定倍數裁罰。修法後,稅捐機關將改依違規次數與故意與否,進行差異化處罰。本次修法重點如下:
- 7月 08 週二 202509:36
愛車泡水了!別急,牌照稅可減免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時序進入夏季,豪雨、颱風季來臨,若您的愛車不幸因災害泡水受損,導致無法使用,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受災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稅捐處申請減免車子未使用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該處進一步貼心提醒,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算,車主之車輛如因水災泡水進廠檢修,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減免,經稅捐處核准後,將按核准減免之天數,退還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您的愛車如有符合上述情況,請記得向車籍所在地稅捐處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若有牌照稅相關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726-969 ,將由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該處進一步貼心提醒,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算,車主之車輛如因水災泡水進廠檢修,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減免,經稅捐處核准後,將按核准減免之天數,退還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您的愛車如有符合上述情況,請記得向車籍所在地稅捐處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若有牌照稅相關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726-969 ,將由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 5月 06 週二 202508:57
車輛號牌隨意拆換會被罰,免稅車也不例外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日前有位賴先生來電詢問,其名下A車用來照顧同戶籍有身障手冊的胞弟,已經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近來卻收到使用牌照稅裁罰處分,不解車輛已經免稅為何還會被罰?
稅捐處解釋,賴先生除了免稅A車之外,還有另1輛號牌已被註銷的B車,其接到免稅A車的使用牌照稅裁罰處分,是因為警察機關查獲B車交通違規時,B車車體懸掛免稅A車的號牌,因此稅捐處才會針對免稅A車號牌借供B車使用的移用行為,按A車原本法定的全年應納稅額,裁處2倍以下罰鍰。至於B車,稅捐處同時也會就該車輛號牌已註銷卻仍使用公共道路且移用號牌的行為,另案作出裁罰處分。
稅捐處解釋,賴先生除了免稅A車之外,還有另1輛號牌已被註銷的B車,其接到免稅A車的使用牌照稅裁罰處分,是因為警察機關查獲B車交通違規時,B車車體懸掛免稅A車的號牌,因此稅捐處才會針對免稅A車號牌借供B車使用的移用行為,按A車原本法定的全年應納稅額,裁處2倍以下罰鍰。至於B車,稅捐處同時也會就該車輛號牌已註銷卻仍使用公共道路且移用號牌的行為,另案作出裁罰處分。
- 4月 24 週四 202516:05
稅處提醒114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將屆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醒,114年全期自用汽車、上期營業用汽車及151㏄以上機車之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至114年4月30日止,不會因銀行業勞動節放假順延,請留意繳納期限以免加徵滯納金。
- 4月 21 週一 202510:25
使用牌照稅可於Paytax網站線上繳納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今(114)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尚未繳納之民眾,可儘速透過Paytax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或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該網站,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線上繳納。
稅捐處特別提醒,若繳款書逾繳納期限未繳納,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繳納期限每逾3日應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為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請民眾儘速於繳納期間內繳納。
稅捐處特別提醒,若繳款書逾繳納期限未繳納,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繳納期限每逾3日應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為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請民眾儘速於繳納期間內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