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民眾臨櫃反應土地已辦完繼承登記,於申請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時發現地上房屋仍為過世的母親所有,才發現當時辦理繼承登記時,以為沒有房屋所有權狀的未保存登記建物,也會在辦妥土地繼承登記後一併變更,而未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變更納稅義務人。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醒民眾,民眾辦理房屋繼承案件時,如為已登記建物,應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事宜;如為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則應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醒民眾,民眾辦理房屋繼承案件時,如為已登記建物,應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事宜;如為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則應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