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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每逢各稅開徵期間,常遇民眾反映未收到稅單。經了解,往往是民眾購屋喬遷,戶籍遷居新址後,未向稅捐處辦理變更稅單投遞地址,以致無法如期收到稅單,而造成徵納雙方困擾。

該處暖心提醒,民眾辦理戶籍變更時,可於各戶政事務所同步申請更改稅單投遞地址(房屋稅及地價稅)、以新戶籍地申請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等跨機關服務;或於住所變更時以電話、書面、稅捐處網站申請更正稅單投遞地址(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該處將會按新地址投遞稅單。

民眾如有其他地方稅疑問,歡迎向稅捐處洽詢,可利用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轉2,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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