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民眾詢問重劃後繼承之土地再移轉時可否減徵土地增值稅40%?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土地稅法第39條第4項規定,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可以減徵40%土地增值稅;而重劃後繼承之土地再移轉時無減徵土地增值稅40%之適用。因為「繼承」屬於移轉原因,重劃後繼承之土地再行移轉,已非第一次移轉,故不適用減徵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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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春節將屆,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處長李瓊慧表示,為維持廉潔的稅務環境,籲請商民朋友春節期間勿送禮、邀宴公務員,如遇有風紀不佳人員,也懇請嚴予舉發。同時業已要求所屬員工繼續秉持優良傳統,恪遵各種廉政規範,以廉潔熱忱的態度為市民提供最優質的服務,並祝大家春節愉快,闔家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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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每年固定開徵的地方稅有4月份使用牌照稅、5月份房屋稅、11月份地價稅,納稅人可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或存簿儲金帳戶辦理約定轉帳納稅,免除出門繳款奔波的辛勞,也可以避免因錯過繳納期限而被罰繳應納稅額1%~15%的滯納金,甚至因欠稅而被移送強制執行,逾期繳稅實在很不划算。

該處進一步說明,申辦約定轉帳繳稅手續很簡單,只要利用稅單上所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也可至該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下載或洽該處及所屬各分處索取),填妥存款帳戶等相關資料並加蓋存款人印鑑章後,郵寄或送至該處均可,該處會在開徵前寄發轉帳繳納通知,提醒納稅人在限繳日的最後1天扣款,並於扣款成功後主動將繳納證明書寄到通訊處,讓您沒有利息損失,又能如期完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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