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先生表示自有房屋欲設立個人計程車行,不知是否會因此造成房屋稅及地價稅稅額增加?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供個人計程車登記之房屋,因僅屬形式而已,實際上並未於該處營業,不視為供營業使用,如該房屋未供其他營業用或非住家用時,應可按其住家用稅率核課房屋稅,其基地則亦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又若符合財政部規定之自住認定標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內,即可申請按自住住家用最低稅率1.2%核課房屋稅。換言之,納稅人所有房屋設立個人計程車行,對其房屋稅及地價稅稅負並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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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7日舉行「105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公開抽籤審核」,由蔡麗惠副處長主持,該處105年度符合財產申報之公職人員計89位,依法務部廉政署規定之抽籤比例14%計算,共抽出13位辦理申報資料實質審核,抽籤過程,公開透明,並由各科室派員監證以昭公信,具體落實政府「陽光法案」措施。

處長李瓊慧表示,「廉潔自持」是公務人員應有的天職及標準,政府訂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範特定職務之公務人員需辦理財產申報,藉此宣示廉政透明的決心,政風單位每年均透過公開抽籤作業,針對財產申報資料審慎查證,以建立公職人員誠實、廉潔之內涵,共同維護公職人員清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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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聲連響響連天,雞年快樂樂過年,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祝您雞年行大運、亨通又吉利,3件小叮嚀提醒您:

一、本年度各地方稅之開徵日期:使用牌照稅4月1日至30日、房屋稅5月1日至5月31日、地價稅11月1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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