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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義務人逾稅捐繳納期限而仍未繳納者,除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每逾2日按本稅加徵1%滯納金外,若逾30日仍未繳納者,可依同法第39條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但是納稅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行政執行機關於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得酌情核准分期繳納,惟經核准分期繳納者,嗣又未依期限繳納,行政執行機關得廢止該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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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來電詢問,自用與自住有何不同?申請什麼必須遷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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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擴大便民服務,自7月1日起,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網路申報案件,擴大實施跨分處收件及查欠作業。適用案件範圍,除原受理土地增值稅及契稅之一般買賣及一般贈與案件外,土地增值稅增加受理案件類型,包括自用住宅用地、農地不課徵(不調整原地價)、公共設施保留地、夫妻贈與、交換、政府受贈及公有移轉案件;契稅增加受理案件類型,包括夫妻贈與、交換、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新市鎮開發、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領買或標購公產案件。以上移轉案件均可辦理跨分處收件及查欠服務,擴大實施後接近全面可跨分處辦理收件及查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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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處長李瓊慧表示,為增進地政士與稅捐處雙向溝通無障礙,傾聽建言作為業務精進與革新之參考,於107年6月27日(星期三)舉辦本年度地政士業務座談會,會議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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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今年為積極推展行動支付業務,於牌照稅、房屋稅開徵期間,舉辦「地方稅vs行動支付 超速pay」抽獎活動,感謝民眾熱情參與,日前該處已在政風等單位見證下,公開隨機抽出220名幸運得主,得獎通知將於近日內,以掛號郵寄至得獎者之稅單地址,請得獎者留意掛號信件。得獎名單同步公布於該處官網及臉書稅稅戀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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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基於為民服務與時俱進之精神,自107年6月19日起凡是本轄移送執行案件,可以到本處所屬12個分處臨櫃刷信用卡,或是利用智慧型手機下載4 Pay行動支付(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台灣Pay),嗶一下,即可完成繳納,節省民眾提領現金到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排隊繳納時間,輕鬆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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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獎勵興辦社會住宅及鼓勵屋主出租房屋給經濟或社會弱勢民眾,高雄市政府已制定「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並於107年5月24日公布施行。市長許立明期盼透過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鼓勵房東釋出空屋,讓弱勢租屋族能租住適當的住所,安居高雄,使社會安定,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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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房屋稅及地價稅開徵期間納稅義務人常詢問所購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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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如果房屋供神壇使用,是否仍可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出售時得否按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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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達到減紙減碳及落實電子化政府之願景,不出門即可在網路上申辦核發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繳納證明,無須汗流浹背、風塵僕僕跑到稅捐機關臨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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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為獎勵興辦社會住宅,並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已依住宅法規定制定「高雄市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自治條例」,該自治條例經市議會三讀通過,並於107年5月24日公布施行,市府期盼透過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讓市民能租住適當的住所,落實社會住宅政策及保障市民居住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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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曾因生活忙碌而忘記繳納使用牌照稅、房屋稅或地價稅,以致加罰滯納金或被移送強制執行而懊惱嗎?或曾因人在國外工作或定居無法按時繳納稅款而擔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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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稅處表示,106年12月28日上路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納保法),該處設有2名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納保官),除在4月24、25、26日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駐點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高雄市區監理所暨所屬監理站,進行納保法之宣導並提供納稅者諮詢服務外,並在4月28日結合三民分處行動服務團隊,到轄區集合大樓受理地方稅優惠稅率及稅捐減免申請案,藉由走動式服務,主動維護納稅人權益,傾聽納稅者需求,並即時提供必要之稅務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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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每年固定開徵的地方稅稅捐,有4月份使用牌照稅、5月份房屋稅、11月份地價稅,常有納稅義務人因漏接或遺失稅單,錯過繳納期限被罰繳應納稅額1%~15%的滯納金,甚至因欠稅而被移送強制執行,該處籲請納稅義務人多多利用電子稅單這項便民服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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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因應金融數位浪潮,提供民眾更多元便捷繳稅服務,民眾只要持信用卡或以4Pay(台灣Pay、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於本處各分處臨櫃繳納地方稅(不含外轄及移送執行案件);另開徵期間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只要利用台灣Pay、智付寶或下載8大公股銀行行動網銀App,掃描稅單上QR Code或輸入繳稅資料,讓您不出門亦可完成繳稅,歡迎民眾多加利用,享受便捷繳稅服務。

另該處表示,為獎勵行動支付繳稅,自107年3月27日起至6月2日止,只要利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納高雄市所轄地方稅,每繳納1筆稅款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每人以中獎乙次為限,獎項從優獲得),獎品豐富,請民眾把握中獎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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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該處近年來積極推廣繳款書及轉帳繳納通知電子化服務,獲民眾熱烈使用及肯定,為精進落實e化服務節能減碳、省時便利之效益,自107年度起,該處就已申請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及轉帳繳納通知電子化服務者,不再另寄正期開徵之紙本繳款書及轉帳繳納通知,改採e化電子郵件單一方式寄送,盼您我共同為地球環保再盡力。

該處進一步說明,民眾收到電子繳款書後,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者,可透過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目前有「台灣Pay行動支付」、「t wallet」及「智付寶Pay2go」),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辦理線上繳稅,相當便利;亦可直接利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電話語音(412-6666、412-1111)方式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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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處長李瓊慧表示,該處自1月15日試辦行動支付繳稅至今,民眾參與非常熱絡,配合推出週週抽千元禮券活動,已有10位幸運得主,該處本著新的服務、心的感動,將行動支付繳稅據點,自3月15日拓展至該處12個分處,另於牌照稅及房屋稅開徵期間,利用市府聯合服務中心設立行動支付繳稅服務據點,提供民眾更便捷、更全面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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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索取發票已成為民眾的消費習慣,但發票種類不同,大小不一,是否常造成您整理及保存的困擾?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呼籲,趕快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申請手機條碼,購物時出示手機條碼,或是利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不但能落實無紙化、節能減碳的理念,還能免除發票遺失或毀損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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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列為國家推動新南向政策重要的城市,高雄市稅捐處亦將新住民列為宣導租稅知識重要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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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陳先生洽詢他搬家後,新的通訊地址如何收到房屋稅或地價稅的稅單?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變更住(居)所時,可向財產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以通訊地址寄送繳款書。申請管道如下: 一、線上申請(https://goo.gl/bM7zgU) 二、本(分)處臨櫃申請 三、房屋稅、地價稅及牌照稅開徵繳款書申請變更通訊地址免郵資服務 該處進一步表示,常有民眾在外地工作,家中無人代領郵件,又沒申請變更通訊地址寄送繳款書,稅單以雙掛號寄存送達於郵局,仍未前往領取,因而逾繳納期限遭加徵滯納金,並移送強制執行,為避免該情事發生,稅捐處提醒您,記得申請以通訊地址寄送繳款書,避免您的荷包大失血。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洽詢。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變更住(居)所時,可向財產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以通訊地址寄送繳款書。申請管道如下:
一、線上申請(https://goo.gl/bM7zgU)
二、本(分)處臨櫃申請
三、房屋稅、地價稅及牌照稅開徵繳款書申請變更通訊地址免郵資服務


該處進一步表示,常有民眾在外地工作,家中無人代領郵件,又沒申請變更通訊地址寄送繳款書,稅單以雙掛號寄存送達於郵局,仍未前往領取,因而逾繳納期限遭加徵滯納金,並移送強制執行,為避免該情事發生,稅捐處提醒您,記得申請以通訊地址寄送繳款書,避免您的荷包大失血。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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