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來電詢問,房屋為信託財產者,房屋稅之納稅人是委託人還是受託人?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託人為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受託人為二人以上者,準用有關共有房屋之規定。因在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對信託財產負有管理之義務,稅捐既屬管理財產必要之支出,自應由受託人負繳納義務。至於受託人為二人以上者,因情形與共有房屋之共有人相似,可由受託人推定一人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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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使租稅教育向下紮根,藉以培養小學生與市民正確租稅常識,稅處三民分處特配合學校校慶辦理校園巡廻租稅教育宣導活動,分別訂於104年12月5日在十全國小及104年12月12日在獅湖國小辦理租稅宣導活動,歡迎大家相招來鬧熱。
活動當天是從上午8點30分開始,現場設置稅務諮詢服務台,為全校師生及市民提供各項稅務諮詢、轉帳繳稅及直撥退稅等服務措施,也提供地方稅宣導手冊供民眾索取參閱,並邀請學生及家長捐發票送愛心,凡捐贈104年11-12月份發票5至30張,並參加租稅有獎問答,即可獲贈宣導品1份,宣導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活動當天募得之發票將全數捐給公益慈善團體,想送愛心的民眾敬請把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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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灌輸學生正確的納稅觀念,及適時將各稅開徵期限、相關稅務常識等介紹予師生及民眾知悉,特配合前鎮區鎮昌國小校慶運動會,於104年12月5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在鎮昌國小(高雄市前鎮區樹人路261號),辦理租稅教育宣導活動。
稅處前鎮分處將於活動現場設置稅務諮詢服務台,以寓教於樂的方式宣導稅務常識,並提供地方稅宣導手冊及節稅須知等供師生及民眾免費索取,藉此傳遞最新稅務資訊及稅務常識,讓與會之市民更瞭解其自身權益。另現場有捐發票換宣導品活動,只要捐贈104年11-12月份個人消費之發票5-40張不等(紙本),即可依設定張數兌換精美宣導品1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歡迎大家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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