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符合政府節能減碳汰舊換新的獎勵措施,換了新車卻未注意到應辦理舊車的所有權移轉或報廢或停駛或註銷等各項異動登記的民眾,請切勿擺著或棄置路旁不予處理。

該處進一步表示,不擬使用的車輛,申請報廢、停駛或註銷,稅金即不會繼續計徵,且原已繳未到期的稅款尚可申請退稅;倘棄置路旁不予處理,或再次使用上路,日後可能成為未稅車或逾檢註銷車,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將予處罰1至2倍以下不等之罰鍰,且是按被查獲次數累罰,罰鍰不輕,不得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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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最近稅捐處執行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查有少部分自用住宅用地設籍人死亡或戶籍遷出後,已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之規定,而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及補徵差額地價稅之情形。

該處說明: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因此,納稅人所有自用住宅用地若無本人、配偶或符合條件之親屬設立戶籍,就會被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並補徵差額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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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訂於8月26日(星期五) 下午3時30分至4時30分,在高雄市小港區山東里休閒活動中心(廠西路81號),結合山東里「105年慶祝中秋活動暨反毒宣導講座」辦理「地價稅開徵」租稅宣導,藉此使民眾了解地價稅開徵訊息及辦理地價稅自用住宅及減免稅地節稅的好處,歡迎大家共襄盛舉,踴躍參加!

當天現場設有「行動辦公室」,提供各項租稅諮詢服務、繳稅方式及各項節稅申辦相關資訊,攜帶本人身分證、印章,可查調本人之房屋稅、地價稅課稅明細表、繳納證明;房屋稅當期稅籍證明;個人財產、所得查詢及稅額試算等多項便民服務;另外舉辦租稅常識有獎徵答及「填問卷、捐發票、換好禮」活動,民眾只要答對問題或捐出105年7-8月份統一發票5張以上,並填寫問卷者,即贈送精美宣導品乙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所募得的發票將全數捐給公益團體,歡迎大家一起揪團作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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