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防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高雄市政府所屬機關辦公場域依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109年4月7日起全體員工及洽公民眾(含廠商)均應一律配戴口罩。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醒您,5月房屋稅開徵期,民眾至稅捐機關臨櫃洽詢稅務,請務必記得戴口罩;另可撥打稅單上經辦人之電話、分機號碼洽詢相關業務;或多加利用稅捐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線上申辦延期、分期、補發稅單、變更投遞地址、房屋自住稅率、退稅等各項服務。防疫期間免出門,安全、快速又便利。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或透過1999高雄萬事通線上智能客服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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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曾因生活忙碌而忘記繳納使用牌照稅、房屋稅或地價稅,以致加罰滯納金或被移送強制執行而懊惱嗎?或曾因人在國外無法按時繳納稅款而擔憂嗎?如果您想解決以上的煩惱,建議您趕快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長期約定轉帳納稅,如有退稅時,還可透過該帳戶辦理直撥退稅哦!
  該處表示,每年定期開徵之4月份使用牌照稅、5月份房屋稅及11月份地價稅,民眾可利用金融機構存款或郵局存簿儲金帳戶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納稅,也就是利用稅單上所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也可至該處網站http://www.kctax.gov.tw下載書表或洽該處及所屬各分處索取),填妥存款帳戶等相關資料,並蓋好印鑑章後郵寄或臨櫃申請;或利用手機透過該處網站退稅宅急便專區,線上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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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09年全期自用汽車、上期營業用汽車及151㏄以上機車之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至4月30日止,假使您還未繳納,請留意繳納期限。如未收到稅單,應納稅額2萬元以下者可利用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列印繳納單並至超商櫃台繳款,或利用「線上查繳稅」線上查詢並繳納稅款,亦可向該處申請補發稅單。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如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因新冠肺炎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繳納期限可以展延至同年6月1日,只要在該日之前檢具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證件提出申請即可。若到了6月1日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再展延20日。若受疫情影響,無法於上述期限內完納稅款者,還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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