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車主常忘記車輛須依規定定期檢驗,如未依規定驗車而被註銷牌照後,車主仍不經意開車上路,遭查獲使用公共道路,被依使用牌照稅法補稅及處罰時,才知道事態嚴重了。

該處指出,逾檢註銷牌照車輛有行駛道路、在公共道路上「停車」或「臨時停車」被查獲者,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將予以補稅並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民眾千萬不要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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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只要您的土地符合下列規定,且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使用,可以課徵田賦喔!

  1. 都市土地:

    依都市計畫編定為農業區或保護區、公共設施未完竣土地(限自耕農地及三七五減租耕地)、依法限制建築土地(限自耕農地及三七五減租耕地)、依法不能建築土地、公共設施保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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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每逢各稅開徵期間,常遇民眾反映未收到稅單。經了解,往往是民眾購屋喬遷,戶籍遷居新址後,未向稅捐處辦理變更稅單投遞地址,以致無法如期收到稅單,而造成徵納雙方困擾。

該處暖心提醒,民眾辦理戶籍變更時,可於各戶政事務所同步申請更改稅單投遞地址(房屋稅及地價稅)、以新戶籍地申請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等跨機關服務;或於住所變更時以電話、書面、稅捐處網站申請更正稅單投遞地址(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該處將會按新地址投遞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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