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娛樂稅屬於地方稅,為地方財政收入來源之一,現行娛樂業者除課徵營業稅外,尚須代徵娛樂稅,娛樂稅納稅義務人為出價娛樂之人,因無特定對象,所以娛樂稅之代徵人,為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之提供人或舉辦人,應就所收票價或收費額代徵娛樂稅。
- May 05 Mon 2014 09:36
娛樂業者除應繳納營業稅外,尚須代徵娛樂稅
- May 05 Mon 2014 09:35
房屋稅額變動,原因何在?
王先生接獲今(103)年度房屋稅單時,順便與前一年房屋稅單比較,發覺應繳稅額有所不同!乃詢問房屋稅稅額變動的原因為何?
- May 02 Fri 2014 10:14
房屋稅稅單收據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為增加房屋使用空間,常會違章加蓋,尤其以頂樓和一樓加蓋增建最多,頂樓增建如僅作遮陽防雨之用,並未設有門窗、牆壁的棚架,可免徵房屋稅;頂樓架設廣告台、基地台,因為沒有增加房屋的使用價值,所以也不是房屋稅的課稅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