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房屋稅已於5月份開徵,以往年度常有民眾因遷移地址或其它因素未收到稅單,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如果民眾沒收到房屋稅稅單,可利用下列方式補發房屋稅單:
(一)撥打稅處服務電話(鳳山分處:07-7410141、岡山分處:07-6256811、 旗山分處:07-6612021。)或語音電話02-27455880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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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103年房屋稅單繳納期限自103年5月1日至103年6月3日止,因今年房屋稅繳納期間末日5月31日為星期六,又6月2日星期一適逢端午節,故截限日依規定順延至同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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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3年房屋稅單已於4月24日寄出,繳納期限至103年6月3日止(原截限日5月31日因遇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故順延至同年6月3日),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義務人對今年房屋稅課稅內容如有疑問,可向稅處或其所屬分處申請核發「房屋稅課稅明細表」,查對課稅內容,如有發現錯誤,請記得申請更正,重新補發稅單,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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