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高君詢問房屋土地均自用,為何土地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

該處說明,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除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無營業等相關規定外,尚須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經審核核准後才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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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目前正辦理全市娛樂稅稅籍清查,期間有業者被查獲後,質疑只擺放1、2台就要申報稅籍嗎?該處進一步說明,設置夾娃娃機、具娛樂性質之選物販賣機或電動搖搖馬者,屬於娛樂稅法規定「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之範圍,應於開業前向稅捐處申請代徵繳納娛樂稅,與娛樂設施之數量多寡無涉,如經查獲未辦登記擅自營業者,除補徵所漏稅額外,並應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呼籲業者,應於開業前辦妥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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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近日接獲民眾檢舉,本市○牙醫診所向病人收取掛號費及義齒費等費用,因開立收據而未依規定繳納印花稅,經查該診所確有逃漏印花稅之情事,除了要補繳所漏稅額外,還要依印花稅法第23條規定處罰。

該處進一步說明,掛號費及非屬健保給付範圍項目之醫療收據屬銀錢收據之性質,為印花稅課徵範圍,依印花稅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應於書立後交付時按金額千分之四計算印花稅額,依稅率計算之稅額如超過新台幣1元以上者,即應貼用印花稅票,如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額者,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應依同法第23條規定,按漏貼稅額處5倍至15倍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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