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保護個人所得及財產資料,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供所得、財產資料「查調即時通知」服務,當所得、財產資料於地方稅捐機關被查調時,系統即發出手機簡訊通知,民眾可即時掌握是否親自或授權代理人查調所得、財產資料,並及早因應以確保自身權益。

該處表示,鑒於偽變造或以不法方式取得他人證件之情形與日俱增,除櫃臺服務人員積極防範外,配合查調即時通知服務雙重把關,使民眾資料保護再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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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土地上有老舊房屋且房屋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未設立房屋稅籍,日後出售坐落土地時恐影響適用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該處進一步說明,有些未辦建物保存登記的老舊房屋所有人,認為房屋屋齡已高且房屋現值很低,即使設立房屋稅籍也繳不到房屋稅,貪圖方便不加理會,一旦日後要出售土地時,為了可以適用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才趕忙補申請設立房屋稅籍。屆時房屋所有人若無法提供房屋建造完成日期之相關證明,則只能以稅捐稽徵機關調查日為準,故在房屋建造完成之日未滿1年且設籍後房屋評定現值又低於土地公告現值的十分之一情形下,便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民眾只能等待設籍滿1年後再來移轉土地囉!該處再次提醒民眾,未辦理建物保存登記的老舊房屋,如尚未設立房屋稅籍,應及早向稅捐處申辦,以免日後土地出售時無法即時適用到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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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近日受理民眾臨櫃辦理信託契約書查欠,因民眾表示直接向地政機關辦理信託登記時,經地政人員解說才知應先洽稅捐處辦妥查欠手續後,才能向地政機關辦理信託登記程序。

該處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因信託行為由委託人移轉與受託人時,雖然不需申報土地增值稅,但仍須備妥信託契約書先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務機關辦理查欠作業後,再向地政事務所辦理信託登記,故再次提醒民眾以避免往返奔波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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