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王先生來電表示,日前看到報章刊登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在未徵收前移轉,可免土地增值稅,想瞭解免徵之要件且詢問5年前移轉的非都市土地「交通用地」可否適用新法?

高雄市稅捐處說明,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法案已於110年6月23日由總統公布施行,其中所增訂之土地稅法第39條第3項規定,非都公設地被徵收前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應符合3要件:一、供公共設施使用 (即經需用土地人開闢完成或依計畫核定者) 。二、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三、經需用土地人證明。若土地皆符合上述要件,可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時,檢附不動產移轉契約書、需用土地人核發之「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證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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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最近豪雨不斷,民眾如果有車輛因水災泡水,進廠檢修導致停駛,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受災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稅捐處申請減免車輛未使用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該處貼心提醒,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算,車主之車輛如因水災泡水進廠檢修,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減免,經稅捐處核准後,將按核准減免之天數,退還民眾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民眾愛車如有符合上述情況,請記得向所在地稅捐處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該處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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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為鼓勵民眾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及購物消費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與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共同辦理「雲端樂GO!」租稅宣導活動,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總獎金超過44萬元,歡迎民眾組隊參加!

該處表示,民眾只要養成消費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好習慣,輕鬆在家動動手指,就能參加「飛船簽到表」及「雲端抓寶趣」即時抽獎或揪隊參加「里程積分競賽」拿獎金等活動,活動期間累積捐贈發票張數越多,還有機會抽中「加碼大抽獎」,歡迎民眾在家安心防疫揪團拿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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