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拆除改建應於30日內向稅捐稽徵處或分處申報註銷稅籍,經派員查證屬實後,在未重建完成前,停止課徵房屋稅,該處提醒轄內納稅義務人如有房屋拆除情形,應儘速向該稅捐稽徵處或分處申報註銷稅籍以節省稅負。
稅捐稽徵處指出,依稅法規定,房屋拆除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註銷稅籍,即可自拆除之當月份起免徵房屋稅,如逾期申報,則應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才能免徵房屋稅。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拆除改建應於30日內向稅捐稽徵處或分處申報註銷稅籍,經派員查證屬實後,在未重建完成前,停止課徵房屋稅,該處提醒轄內納稅義務人如有房屋拆除情形,應儘速向該稅捐稽徵處或分處申報註銷稅籍以節省稅負。
稅捐稽徵處指出,依稅法規定,房屋拆除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註銷稅籍,即可自拆除之當月份起免徵房屋稅,如逾期申報,則應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才能免徵房屋稅。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指出,每年固定開徵的地方稅有4月份使用牌照稅、5月份房屋稅、11月份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可以利用銀行、郵局等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
該處特別說明,辦理轉帳納稅需攜帶存款帳戶之印鑑章、存摺及最近一期稅單收據影本,至該處或其所屬鳳山、岡山、旗山三分處辦理,也可利用稅單上附印的「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廣告回執聯,填妥存款帳戶等相關資料後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