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說明,地價稅是採總歸戶制,所以民眾在同一縣市不論擁有幾筆土地,稅捐處均會將這些土地合併歸戶課徵地價稅,只開立一張地價稅繳款書,不像房屋稅,有幾棟房子,就會收到幾張房屋稅繳款書。
稅處提醒您,尚未收到104年地價稅繳款書或已收到而遺失者,請於開徵期間(11月1日至11月30日)內,向任何稅捐稽徵機關或撥打地方稅電話語音服務系統02-27455880申請補發,並依限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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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04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轉帳繳稅之納稅義務人,可利用平板電腦或智慧型手機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專區行動條碼,將自動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https://paytax.nat.gov.tw),並自動帶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與期別代號等資料,快速又便利。
稅處提醒透過網路繳稅民眾,應詳細核對開啟網頁的網址是否正確,所示繳稅相關資料是否與繳款書所載相符,再進行轉帳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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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104年度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了,地價稅以土地為課徵標地的稅捐,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之地價總額計徵。地價稅係採總歸戶制及累進計算方式課徵,民眾不論持有本市多少筆土地,都只會收到一張地價稅稅單。
稅處說明:民眾核對名下土地資料,於地價稅稅單正面右上方處有課稅土地明細10筆以內(載有地段、地號及單筆稅額)供核對。若擁有10筆以上土地之納稅義務人,想要核對名下所有課稅土地,可填妥稅單右下角申請事項寄到稅處;或者請您攜帶國民身分證,逕向稅處總處或所屬任一分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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