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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說明,地價稅是採總歸戶制,所以民眾在同一縣市不論擁有幾筆土地,稅捐處均會將這些土地合併歸戶課徵地價稅,只開立一張地價稅繳款書,不像房屋稅,有幾棟房子,就會收到幾張房屋稅繳款書。
稅處提醒您,尚未收到104年地價稅繳款書或已收到而遺失者,請於開徵期間(11月1日至11月30日)內,向任何稅捐稽徵機關或撥打地方稅電話語音服務系統02-27455880申請補發,並依限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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