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常有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後,因農保規劃或其他因素,將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戶籍全部遷出自用住宅用地,即使有居住事實,惟因設立戶籍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法定要件之ㄧ,既戶籍已全部遷出,該土地則需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稅負差4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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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最近轉行開計程車,於自用住宅設有「個人計程車」登記,其自宅前已申請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核課地價稅,是否可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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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原已核准身障免稅車輛,若有過戶、報廢或換車等情形,因免稅之條件已異動,須重新以他車申請免稅。免稅車輛一經核定免稅,如其申請核准免稅之條件不變,不必每年按期申請核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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