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為鼓勵民眾參與數位學習,自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凡設籍於高雄市之民眾,歡迎至該處網站首頁(https://www.kctax.gov.tw)點選「『稅務easy通』網路有獎徵答~地價稅篇」,完成測驗並全數答對者,就有機會將500元商品禮劵帶回家喔!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即將開徵,最近接獲民眾電話詢問,今年6月才購買的土地,本年度應負擔多少比例的地價稅?該處指出,地價稅之課徵係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以該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該處進一步說明,地價稅每年徵收1次,其課稅期間雖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惟該年度之納稅義務基準日係以當年度8月31日為認定之基準,也就是說在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即為當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並不以當年度持有土地期間的比例計算地價稅。所以,民眾在6月間取得土地所有權,雖然當年度只持有該筆土地6個多月,仍必須繳納全年度的地價稅。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即將在11月開徵了!自即日起民眾將陸續收到稅單,如一直沒有收到,可利用全國地方稅電話語音服務專線(02)2745-5880申請補發繳款書,語音服務24小時不打烊,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該處表示,地方稅電話語音服務系統,其服務項目有下列三項: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