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醒,5月份除要申報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外,也別忘了要按時繳納5月份房屋稅喔,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除依法加徵滯納金外,若逾30天仍未繳納者,會被移送強制執行,民眾不得不小心。

該處特別提醒,5月開徵之房屋稅繳納期間將屆,民眾可透過多元繳稅方式繳納,如因未收到稅單,無法繳納,亦請儘速至該處所屬各分處、全國各地稅捐處或派駐在高雄市各地監理所(站)服務櫃台,及該處設有遠距視訊服務之戶政事務所,補發稅單繳納,另也可至四大便利超商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透過多媒體資訊機查詢補發繳納單現場繳納,智慧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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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06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截止日為5月31日止,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如已申請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轉帳繳稅者,請務必於5月31日24時前,預留應納稅額之存款以備扣款,如有不足,請儘速補足,以利轉帳納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至便利商店或以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前,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利用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繳稅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106年6月2日24時前,惟106年6月1日至106年6月2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如果逾期僅可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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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本年度(106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106年5月31日止,逾期繳納者,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106年6月2日前繳納不加徵滯納金),今年推出便利超商kiosk補單繳稅服務,民眾持自然人憑證至統一、全家、OK及萊爾富超商的kiosk系統,即可查詢本期房屋房屋稅繳款資訊,並可勾選欲繳納項目,列印小白單至櫃檯繳納,該處於開徵結束後將主動寄發繳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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