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處表示,該處105年10月新成立大寮分處,為加強與民眾直接互動及宣導106年房屋稅開徵訊息,特結合林園區公所106年高雄端午中芸漁港傳統龍舟錦標賽地方特色活動,於本月27日(星期六)下午4時至8時,在林園區中芸漁港舉辦租稅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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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06年房屋稅開徵期間自106年5月1日起至106年5月31日止,納稅義務人收到房屋稅繳款書後,記得先檢視繳款書上的納稅義務人名稱、課稅房屋坐落地址及課稅情形等資料,確認無誤後再行繳納。
該處進一步說明,根據往年經驗,有少數民眾新購自住使用房屋,未於購屋申報契稅時填寫附聯,同時申報新購房屋使用狀況,亦無另行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於移轉之日起30日內向該處申報使用情形,遲至第1次收到房屋稅繳款書時,甚至於多年後才發現,房屋稅以較高稅率課徵,權益受損,故務請納稅義務人詳細檢視房屋稅繳款書上所載課稅內容是否正確,如有疑義者,歡迎撥打稅單收據聯右下角的查詢電話洽詢,均有專人為民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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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06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房屋稅繳款書已寄出,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處說明,納稅義務人收到106年房屋稅繳款書後,可於繳納期間內選擇下列任一方式繳納稅款,請民眾多加利用:(一)現金繳納:請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2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二)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請至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繳稅。(三)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請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繳納金額不受3萬元之限制。(四)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利用本人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412-6666/412-1111,電話6碼地區請撥41-6666或41-1111,服務代碼166#)或至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繳稅。(五)信用卡繳稅:使用納稅義務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透過電話語音或至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繳稅。(六)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APP,掃描QR-Code行動條碼連結繳稅服務網站轉帳繳稅。(七)以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至健保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登入「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連結繳稅服務網站轉帳繳稅。(八)以自然人/工商憑證透過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小白單),直接至超商櫃臺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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