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將房屋借名登記在小陳名下,後來小王要求小陳將房屋過戶回來但卻遭拒絕,經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判決,小陳應將房屋所有權移轉返還予小王,向稅捐處洽詢應否申報課徵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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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姐贈與一棟房子及土地給兒子,向稅捐處申報契稅、土地增值稅並已繳納印花稅,後來因無力負荷大額贈與稅而撤銷贈與申報,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已繳納的印花稅不能因為未完成房屋土地之贈與而退還。

該處說明,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約書,是印花稅的課徵範圍,所以簽訂房屋、土地移轉契約交付使用時,即須按契約金額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緃使事後解除契約未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仍不能因未履行合約內容而要求退還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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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為提升服務便捷性,讓民眾免於舟車勞頓,該處提供多項e化線上服務,包含線上申辦、線上預約、線上查詢、線上下載及線上試算服務,只要進入網站(https://www.kctax.gov.tw),由首頁上方「申辦」點入,即可享受輕鬆便捷的線上納稅服務,其中「線上申辦」服務項目有:更正身分證字號或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繳款書投遞地址、補發繳款書或繳納證明、退稅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變更房屋使用情形、各稅目減免申請等多項功能,讓您輕鬆e指搞定稅務事。

該處進一步說明,網站除上述功能外,民眾若有不動產移轉案件,亦可利用該處網站「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專區」,查看稅務資訊及申辦流程,並試算稅額後,再進行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可不受時間、地點限制,免出門立即完成不動產移轉之申報程序,歡迎民眾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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