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針對本市轄區內土地尚未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之民眾,已主動寄發輔導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只要填寫輔導通知書所附的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臨櫃、郵寄、傳真或至稅捐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線上申辦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者,即可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核課地價稅,可以節省至少4倍的地價稅,請民眾儘速向稅捐處所屬分處提出申請。

該處進一步表示,收到該通知之民眾,可以檢視所有的土地是否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條件,如果符合,請儘速在9月25日前(因9月22日適逢中秋連假順延)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者,今年就可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108年)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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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來有民眾詢問,住家旁空地搭建棚架供停車使用,可否比照屋頂簡陋棚架免徵房屋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棚架,係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應併同房屋核課房屋稅,但如沒有門窗、牆壁之屋頂棚架,除遮陽防雨功能外,未作其他目的使用者,因所能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為減輕納稅人之負擔,財政部函釋得免徵房屋稅。但是如在1樓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棚架,其用途廣泛,除可供遮陽防雨外,亦可供停車空間、住家生活空間、置物或隨時變更使用等多種用途,此與屋頂棚架之遮陽防雨用途明顯不同,故1樓棚架仍應依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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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舉凡自用住宅用地、加油站用地、工業用地、寺廟用地、既成巷道及騎樓走廊地等,均可申請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今年適逢中秋連假延至9月25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者,當年度即可享優惠,若逾期申請,即使條件符合,仍得等到下一年度才可適用,但前已申請核准而土地所有權人及用途未變更者,則不必再提出申請。

該處進一步說明,近日天氣多變化,可多加利用該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進行線上申辦作業,讓您不論外頭是豔陽高照或傾盆大雨,免出門只要在家或辦公室動動手指頭,就可辦理節稅申請,既快速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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