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來電詢問,當土地發生移轉時,如果地上房屋無建物所有權狀,是否仍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處表示,若地上建物未辦理保存登記,該土地如符合土地稅法自用住宅用地規定條件者,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不過土地所有權人在申請時須檢附房屋建築執照或使用執照或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核發之建物勘測成果圖,提供稅捐機關認定該建物坐落土地之地段地號,作為決定該土地是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之依據。如果還有疑問,歡迎撥打本處服務電話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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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處表示,為提升服務品質及擴大服務管道,特於臉書(facebook)及噗浪(plurk)建置「高雄市東區稅捐處粉絲專頁」(網址為http://www.facebook.com/khtbtw及http://www.plurk.com/khtb_tw),除發布各項租稅宣導活動及稅務訊息外,並提供民眾一個互動式的網路溝通平台,民眾有任何稅務疑問或稅政建議,皆可以於該處粉絲專頁塗鴉牆留言,該處將儘速回覆。

另外,為鼓勵民眾踴躍上網使用「高雄市東區稅捐處粉絲專頁」,特舉辦募集粉絲團活動,只要在100年10月31日前,加入該處「臉書」或「噗浪」粉絲團,所有粉絲們就有機會來抽500元商品禮券,凡單一網站粉絲團人數達200人將抽出2名得獎者;人數達400人將抽出4名得獎者;人數達600人將抽出7名得獎者;人數達800人以上,將抽出10名得獎者,趕緊好康道相報,一起加入拿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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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傳統使用牌照稅退稅案件,稅捐稽徵處都以雙掛號將退稅支票寄送退稅人,惟納稅人因故無法收受或收受後須持退稅支票存至本人存款帳戶,由金融機構辦理票據交換後領取退稅款,造成納稅人不便。該處已開辦直撥退稅業務,納稅人於申請退稅時,只要提供退稅人之存款帳戶影本,該處即可將應退稅款存入其指定的存款帳戶,不但節省時間,又安全、方便。 

東區稅捐稽徵處特別提醒納稅人,該處將應退稅款匯入納稅人申請退稅時所指定之退稅帳戶後,請納稅人持存款簿至金融機構登錄確認,該處絕不會以電話通知所謂「金融卡轉帳退稅」,亦不會要求納稅人至ATM操作,請納稅人務必小心謹慎,不要上當!如有疑問,請利用電話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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