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民眾來電詢問,將自有房屋和其弟弟的房屋交換,是否要申報契稅?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契稅條例第6條規定,交換契稅,應由交換人估價立契,各就承受部分申報納稅。交換有給付差額價款者,其差額價款,應依買賣契稅稅率課徵。
最近有民眾來電詢問,將自有房屋和其弟弟的房屋交換,是否要申報契稅?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契稅條例第6條規定,交換契稅,應由交換人估價立契,各就承受部分申報納稅。交換有給付差額價款者,其差額價款,應依買賣契稅稅率課徵。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已辦理契稅申報之房屋買賣案件,因單方不履行契約致契稅逾期未繳,原則上不得由單方申請撤銷契稅申報案,但若經司法機關判決確定則為例外。
稅處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契稅後,買賣雙方就契約之解除如有爭議,該爭議並非行政機關職權所能認定,在未經雙方同意或司法機關裁判解除契約前,不能由單方申請撤銷契稅申報。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減少湖內及鄰近地區鄉親們舟車勞頓及成本耗費,該處岡山分處與湖內戶政事務所攜手合作,結合現代科技在湖內戶政事務所成立「稅務遠距視訊服務網」,方便鄉親們就近至戶政事務所申辦稅務事務。
此項便民服務創新措施已於7月31日在稅捐處王乾勇處長、陳明澤議員、張文瑞議員、林建智區長、湖內戶政事務所主任陳建忠、岡山分處主任高秋真及多位議員代表共同主持及多位湖內區里長、鄉親見證之下,開啟了湖內地區稅務服務的新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