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打電詢問103年地價稅開徵了,為何僅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而未收到繳款書,該處表示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係該土地為公同共有,依稅捐稽徵法第19條第3項規定繳款書得僅向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送達,其餘公同共有人則以核定稅額通知書使其知悉核定稅捐之處分;該核定稅額通知書非供持憑繳納稅額之繳款書,納稅義務人得於繳納期間申請補發繳款書以完納稅捐。如該通知書有記載或計算錯誤,得申請更正。如對核定稅額如有不服得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

該處進一步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12條規定,公同共有土地未設管理人者,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再依民法第273條規定,全體公同共有人對該筆稅捐負連帶繳納義務,倘未依限繳納或申請復查,將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該處呼籲,請儘速繳納稅捐,以免被加徵滯納金或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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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今(103)年度地價稅新增加QR-Code方式,民眾可透過手機或平板電腦的App,掃描稅單上的QR-Code行動條碼,便可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繳稅。連結後,網站會自動帶入稅單的相關編號(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款截止日、期別代號),可省卻以往至該網站逐項輸入資料的時間,也可避免輸入錯誤的風險。

該處指出,除了上述新繳稅方式,民眾亦可持現金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或利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納,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亦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此外,亦可使用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透過電話語音或網路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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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結合統一發票辦理租稅宣導活動,配合『百變Hello Kitty40週年特展』活動,民眾憑103年9-11月份20張紙本發票或15張無實體電子發票,即可兌換門票乙張,敬請把握機會踴躍參與。

凡有意參加捐發票換門票活動民眾﹐請於103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上班時間),至該處1樓租稅宣導服務台(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2段136號)兌換門票乙張,不限兌換數量,依序兌完為止。趕緊來換票喔!洽詢電話:(07)741-0141分機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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