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或扣繳等事宜須填寫房屋稅籍編號時,若無該屋房屋稅繳款書收據聯時,只要該房屋已向該處申報並已設立房屋稅籍,便可進入該處全球資訊網站(www.kctax.gov.tw)查詢,路徑為: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全球資訊網→線上服務→稅務資訊查詢→高雄市房屋稅稅籍編號查詢項下,分別依序點選需要查詢的行政區、里別、街路、門牌號碼後即可查詢相對應的房屋稅籍編號,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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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民眾因換屋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申請退還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後將戶籍遷出,致被追繳原已退還之稅款。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重購的「自用住宅用地」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包括營業、出租或遷出戶籍等),將會被追繳原退還之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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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高雄市108年度地方稅稅收實徵淨額為424.48億元,不僅較預算超徵15億元,且較107年度稅收增加20.05億元,成長率5%。

該處指出,108年度各項地方稅收中,以土地增值稅實徵淨額88.25億元,較預算數78億元多出10.25億元為最多;其次為契稅實徵淨額21.42億元,較預算數17.4億元多出4.02億元,印花稅超徵2億元居三。各稅成長幅度以契稅成長21.2%居冠,土地增值稅、娛樂稅成長17.3%、14.3%次之,其餘各稅亦微幅成長,整體而言,高雄市108年度稅收交出漂亮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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