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如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繳納契稅;如以其興建中之建築工程讓與他人繼續出資建造未完工部分,因而變更起造人名義為受讓人,並以該受讓人為起造人名義取得使用執照者免徵契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因為承受未完工之建物並出資繼續興建,而變更起造人名義為受讓人,實質上是營繕工程之承受,非房屋買賣,故免徵契稅。但如變更起造人名義,實際上是變更後起造人向建屋者購買、交換或受贈而取得房屋,則應按契稅規定,於取得使用執照之日起60日內申報繳納契稅,超過期限申報者,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之怠報金,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1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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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接獲民眾詢問,以往5月房屋稅開徵期間,會就近至稅捐處申請補發稅單或課稅明細表,今年因肺炎(COVID-19)疫情嚴重,是否有預約取件或線上申請服務,以避免臨櫃人潮群聚久候造成風險之疑慮?

市稅處說明,因疫情尚未平息,請民眾儘量在家以線上申辦避免感染風險,若仍選擇至稅捐處現場申辦,可先透過市稅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首頁「線上服務」之「線上預約」服務,點選預約申辦項目、取件分處,填寫申請資料欄位及上傳應備證件後即預約完成,若於中午前完成申請,當天下午即可取件,以加速申辦免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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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為了讓稅務知識與民眾日常生活結合,並宣導行動支付繳稅以及防疫期間稅務紓困措施,即日起至5月31日止舉辦「租稅GO輕鬆」網路有獎徵答-房屋稅篇,只要至該處官網(https://www.kctax.gov.tw)首頁宣導專區點選「租稅GO輕鬆」圖示進入,瀏覽相關租稅知識圖卡即可參加答題,全部答對就有機會獲得超商200元電子商品券,大家各就各位,答題抽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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