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於109年9月12日(星期六)下午3時至5時,在高雄市左營區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夢想廣場,結合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舉辦之「109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支付GO便利與你最速PAY活動」辦理租稅宣導,活動中將有表演團體表演並穿插租稅搶答、行動支付體驗闖關遊戲、發票換好禮等活動,歡迎您週末作伙來,踴躍捐發票,揪團做公益!

該處表示,活動當天該處將在現場設置稅務諮詢服務台,為市民提供各項稅務諮詢,宣導推廣統一發票兌獎APP、電子稅單、線上查繳稅、網路申辦、輔導轉帳納稅及直撥退稅等便民服務措施,也提供地方稅宣導手冊供民眾參閱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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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貼近民眾提供更好服務,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結合本市三民區戶政事務所,於109年9月8日(星期二)上午9點至11點30分,在高雄醫學大學(地址: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校區:濟世大樓)提供行動稅務服務,歡迎民眾就近前往洽辦。

稅捐處表示,當天設置行動服務櫃台,辦理即時發證、受理書面申請、線上申辦、線上查詢、線上試算及地方稅諮詢等項目。稅捐處提醒,本人辦理請記得攜帶身分證,代理人辦理則應備妥代理人及委託人身分證及委託書,若委託人未滿20歲請攜帶委託人、委託人之父母、代理人之身分證及委託書(委託人提供戶口名簿亦可)。對活動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服務電話:07-3225001分機121梁小姐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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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承攬工程契約書依規定應由書立契約之雙方當事人繳納印花稅後才可以交付使用。承攬工程契約或所附之詳細價目表如已載明「含稅」、「稅捐」或「稅什費」等字樣,以表明內含稅捐者,可以就契約總額扣除營業稅後按1‰繳納印花稅;若未載明含稅費者,則按契約所載金額的1‰繳納印花稅。

該處舉例說明:工程承攬合約金額為1,050萬元,契約書載明含稅,可以扣除營業稅50萬元後,按承攬金額1,000萬元的1‰繳納印花稅;若未載明「含稅」、「稅捐」或「稅什費」者,應按1,050萬元的1‰繳納印花稅。該處特別提醒立約人於合約交付使用前,應先行檢查合約內容確實繳納印花稅,以免發生短繳或溢繳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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