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推廣地方稅多元繳稅方式、各項e化稅務措施,於1101211日上午9時至12時,結合路竹區公所舉辦之「2021路竹番喜樂園」辦理租稅宣導活動。

活動會場設於高雄市路竹區大同路155號路竹體育園區,稅捐處將於活動現場設置服務臺,提供稅務諮詢服務,凡當日加入臉書稅稅戀 財政點粉絲團者,可獲贈實用小禮物1份;同時鼓勵民眾捐11011-12月統一發票2-70(每張消費金額10元以上),即可依設定張數兌換不同宣導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募得全數發票贈予社服慈善團體,歡迎市民朋友共襄盛舉,做公益得好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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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賴上個月剛買一輛二手車,已完成過戶登記,取得監理機關核發之行車執照,為何最近收到稅捐機關牌照稅繳款書?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坊間二手車商在車輛銷售期間,會將車輛辦理停駛,以節省稅金負擔,日後車輛賣出辦理過戶後,會再辦理復駛。依據高雄市使用牌照稅徵收自治條例,牌照恢復使用時,按全年稅額減除已過期間日數之稅額課徵之。亦即車輛辦理復駛時,應繳納復駛日至1231日之使用牌照稅。以小賴的狀況來看,應是在辦理復駛時,未至稅捐機關派駐監理所櫃檯開立牌照稅稅單,以致接獲稅捐機關牌照稅催繳繳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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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民眾反映,自用車輛因短期內不使用已依規定辦理停駛,為方便看管,車子停放自家門前法定空地,竟然收到稅捐機關近萬元裁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自家門前的法定空地,如供公眾通行並有道路主管機關劃設禁停紅、黃線,同時為警察機關交通執法範圍,雖為私人名義所有之法定空地,仍屬「道路」範圍。依據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車輛,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者,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舉例來說,2,401CC自用小客車辦理停駛後,全年節省稅額15,210元,卻停放自家門前劃設禁停紅線之法定空地,除應補徵當年度使用牌照稅外,還會被裁處0.6倍罰鍰,即9,126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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