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交通工具使用牌照有轉賣、移用者,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十五萬元。」為使用牌照稅法所規定。號牌借供他人使用或移用他人之號牌,均應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因此,若鄉親將您所有車輛之號牌懸掛於他車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即使您已依法繳納使用牌照稅,依上開規定,不論是移用他車號牌之車輛或被移用號牌之車輛,皆須處以全年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舉例說明,假設A車為甲君所有,B車為其朋友乙君所有,甲、乙兩車每年均應納使用牌照稅11,230元;甲君將其A車的號牌借供乙君懸掛在B車上,使用公共道路被警方查獲,則A車與B車將被各處以全年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也就是說,甲、乙兩人均會被處2萬2,460元之罰鍰,可說損失不小。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契稅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繳納契稅。因此,向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雖然以承買人為起造人申請建造執照,或中途變更為起造人,於取得使用執照時,仍應於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60日內申報繳納買賣契稅。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101年度娛樂稅稅籍清查作業將自7月1日起辦理  ,此次清查係針對轄內之娛樂業者,清查範圍包括已辦理及尚未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之商號,該處呼籲未依規定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之商號,請儘快辦理開業設籍手續及自動補報補繳娛樂稅,以免被罰。

民眾若有娛樂稅之相關問題,請撥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或該處鳳山分處電話07-7410141、岡山分處電話07-6256811、旗山分處電話07-6612021,該處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