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義務人如依其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或繳納確有困難者,可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申請分期繳納,行政執行署於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酌情核准其分期繳納執行稅款。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印花稅屬於憑證稅性質,其應稅憑證有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與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等,雖其稅率最高者僅千分之4,為所有地方稅中最低稅目,但違反稅票貼用規定之罰則卻很重。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101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至11月30日止,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有多種繳稅方式可供選擇且除了信用卡繳稅民眾需自行負擔手續費,其餘皆免手續費。

民眾可持繳款書至銀行、農漁會、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2萬以下案件也可至統一(7-11)、全家、萊爾富、OK便利商店繳稅;還可利用電話語音、ATM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等方式轉帳繳納。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