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表示,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其房屋稅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所稱「合法登記之工廠」,係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工廠直接作生產使用建物、倉庫等房屋,並不包含辦公室、守衛室、餐廳等房屋在內。
- Nov 27 Wed 2013 10:53
供直接生產使用之合法登記工廠,得申請減半徵收房屋稅!
- Nov 26 Tue 2013 09:02
未收到102年度地價稅繳款書,請記得申請補發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102年度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稅捐機關已將地價稅繳款書送達納稅義務人,如目前仍未收到繳款書,請儘速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 Nov 25 Mon 2013 11:10
高雄市地價稅補單延長服務時間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102年地價稅繳納期間自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因遇例假日順延至同年12月2日),為方便上班民眾補單、申請課稅明細表及納稅諮詢,本市稅捐稽徵處於102年12月2日,延長納稅服務時間至晚間6時30分止,請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