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常有民眾電話詢問其因法院拍賣所取得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是否應貼繳印花稅?
- Dec 18 Wed 2013 09:58
因法院拍賣所取得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免貼繳印花稅票
- Dec 17 Tue 2013 10:23
車輛已完成定期檢驗,不代表無欠稅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車主未完納使用牌照稅之車輛,依現行使用牌照稅法及相關法令,尚無不得辦理定期檢驗之規定,所以車輛定期檢驗合格不代表您的車輛沒有欠繳稅款。
- Dec 16 Mon 2013 09:34
重購退稅的土地5年內贈與配偶應追繳原退還土地增值稅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自用住宅用地,經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後,重購的土地從完成移轉登記日起,5年內不能移轉或供營業、出租給他人使用;若重購地贈與移轉登記給配偶,因產權已由受贈配偶取得,依現行稅法規定,仍應追繳原先退還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