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自102年12月16日起,學校核准設立之學生團體,經學校同意以校內員生為對象舉辦之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等臨時性文康活動,並經學校證明其全部收入作為該學生團體之用者,可免徵娛樂稅。

稅處特別提醒活動舉辦人,符合以上減免規定者,仍須於活動前檢附核准認可文件向當地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免徵事宜。除此之外,活動結束後剩餘票券,應於10日內向稽徵機關辦理繳銷等手續。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娛樂稅相關法令規定,可以撥打稅處免費服務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娛樂稅代徵人如期繳納代徵的娛樂稅款,可於繳納稅款時直接扣領1%的獎勵金,稅捐處提醒代徵人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稅處表示,娛樂稅代徵人每月代徵之娛樂稅稅款,無論是次月10日前填用自動報繳書繳納,或由地方稅稽徵機關填發繳款書(查定課徵或臨時舉辦之有價娛樂活動者),只要於繳納期限內繳納,均可享有1%獎勵金的優惠,稅捐處特別提醒代徵人注意,娛樂稅款如逾期繳納,除無法扣領獎勵金外,每逾2日尚須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稅款者,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配合高雄市大寮區公所「元氣在大寮紅豆節」活動,訂於12月7日(星期日)上午10時起,於捷運大寮站一號出口處舉辦租稅宣導活動,現場設置租稅宣導服務台,提供稅務諮詢服務及地方稅宣導文宣資料。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