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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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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的部落格,和大家分享稅務新訊息!!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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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9 週二 202410:22
  • 逾期繳納地價稅代價高,請儘速繳納!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13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距離繳納期限截止日11月30日(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12月2日),只剩沒幾天了,還沒有繳納的民眾請儘速繳納,如果是申請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轉帳繳稅者,請務必於12月2日24時前預留應納稅額之存款以備扣款,如有不足,請儘速補足,以利轉帳納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透過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第3日24時前。逾期繳納應徵滯納金案件,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外,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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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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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5 週五 202417:12
  • 如因颱風來襲造成災害損失,記得先拍照存證再申請租稅減免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籲請民眾注意颱風動向並做好防颱準備以維護自身安全,如受天兔颱風影響而有財產損失,請記得先拍照存證,檢具證明文件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申報(請)減免。
受災情形符合以下減免規定者,請於規定期限內,就近向本市稅捐處或所屬分處申報減免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項目包括:
一、房屋稅:
(一)如房屋毀損面積達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房屋稅免徵。
(二)如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之房屋,其房屋稅減半徵收。
(三)淹水受災房屋,其淹水樓層房屋稅免徵。
二、地價稅:
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免徵。
三、使用牌照稅:
(一)汽車及汽缸總排氣量達151立方公分以上機車,因災害受損致不堪使用或暫停使用,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繳銷、停駛、註銷登記手續者。
(二)汽車及汽缸總排氣量達151立方公分以上機車,因災害受損須修復,但未向監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者,其修復期間視為停駛期間。
(三)有前二項原因者,應檢附:
1.里辦公處、消防、警察等有關機關開具之災害受損證明。
2.修車場(保養場)開立之維修發票(收據),並註明入、出場日期,可減徵或申請退還其未使用期間或修復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四、娛樂稅:
查定課徵娛樂稅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申請扣除實際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如欲進一步了解相關資訊,可查詢高雄市稅捐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主題專區/天然災害減免;另有關個人或營業人之財物損毀,涉及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之減免申請,請向所在之國稅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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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重要稅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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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5 週五 202409:24
  • 公職人員財產因職務關係辦理自益信託,可免經申請繼續適用房屋稅及地價稅自住優惠

民眾詢問本身為公職人員,財產因職務關係辦理自益信託,該房地原本就是他本人與家人設籍居住使用,是否需要重新申請適用房屋稅及地價稅自住用優惠稅率呢?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原依土地稅法第17條第1項及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及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之房屋,經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信託登記,如屬自益信託且房地使用情形未變更者,可免經申請繼續適用房屋稅及地價稅自住優惠。另信託關係消滅,辦理信託塗銷登記時,亦同。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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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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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5 週五 202409:21
  • 未辦妥繼承登記仍應重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民眾詢問今年父親過世,繼承人尚未辦妥房地之繼承登記,惟該房地原本就是他本人設籍居住使用,是否需要重新申請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呢?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開始,因所有權人已改變,原核准之自用住宅條件亦隨之改變,依規定須自死亡之次年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所以各繼承人如符合自用住宅要件,應重新提出申請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該處提醒民眾,未辦繼承案件,地價稅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次年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審查符合即可自次年起按潛在應有權利部分享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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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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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5 週五 202409:03
  • 來pick你的推!參加票選活動抽好禮!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舉辦「來pick你的推!」租稅動畫網路票選活動,即日起至113年12月15日止,快揪親朋好友一起來參加活動抽好禮!
活動分為「票票投起來獎」及「訂閱訂起來獎」: 
一、票票投起來獎:觀看短片、回答租稅問題並投票即可抽日立除濕機、Marshall藍芽耳機及全聯300元禮券。
二、訂閱訂起來獎:完成指定任務並上傳訂閱「高雄市稅捐稽徵處YouTube頻道」之截圖畫面還可再抽全聯300元禮券。
更多活動詳情請至該處官網(https://www.kctax.gov.tw/)下方「宣導專區」廣告頁點選本活動查詢,如有疑問可電洽(07)7410141分機216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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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本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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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5 週五 202409:00
  • 線上查繳稅擴大稅款項目,繳稅服務更便利

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線上查繳稅功能,積極優化地方稅24小時繳稅服務,除定期開徵之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外,自112年10月1日新增土地增值稅、契稅及印花稅查繳服務;並自今年(113年)11月1日起擴大繳稅項目,增加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補稅,與使用牌照稅之試車牌、臨時牌、新領牌及重領牌查繳服務。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義務人可於任何時間,使用個人電腦利用各類憑證及行動自然人憑證,或透過手機使用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選擇線上查繳稅服務,查詢應繳稅額,亦可直接點選「電子繳款」連至網路繳稅服務網(https://paytax.nat.gov.tw/),免輸入銷帳編號等資料,輕鬆完成線上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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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重要稅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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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2 週二 202416:11
  • 土地房屋被法院拍賣,分配不足之欠稅仍應繳納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近日接到林先生來電詢問,所有不動產已經被法院拍賣出去,怎麼還有欠繳稅捐的情形?
 
該處說明,依稅捐稽徵法第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及法院、行政執行分署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之營業稅,優先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因此,民眾的財產遭法院查封拍賣,如果拍定獲分配之價額不足清償所積欠本處之稅款時,仍會繼續催繳,不會因其財產被拍賣而免除清償義務,即對欠稅仍應負繳納稅捐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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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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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2 週二 202415:49
  • 農地農用課徵田賦無9/22申請期限限制

民眾詢問他有一塊原本違規被改課地價稅的農地,現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聽朋友說,可以重新申請課徵田賦,就不用再被課徵地價稅了,可是現在已經10月份,今年還來得及申請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農業用地查有未作農業使用之情事,經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嗣後土地恢復作農業使用,得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課徵田賦(目前停徵),經核准後,申請之當年度即可適用課徵田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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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田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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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12 週二 202410:32
  • 土地8/31後移轉,原所有權人請留意有無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以免多繳4倍稅金!

地價稅納稅基準日是每年的8月31日,那麼如果在9月後移轉之土地,但原所有權人忘了在移轉前申請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是否就只能含淚多繳4倍地價稅呢?
 
高雄市稅捐處分享,今年9月該處納保官接獲市民張女士來電求助,表示年初因配偶過世繼承房地,近日考量財產之傳承便將房地贈與給兒子阿豪,並在產權移轉時申請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但收到稅捐處核准公文才發現,兒子阿豪從明年開始才是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因此明年才開始適用2 ‰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張女士這才驚覺自己繼承土地當時,忘了申請適用優惠稅率,但現在已經不是土地所有權人了,不知是否還能申請,因此向納保官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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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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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06 週三 202409:14
  • 不服移用免稅車輛牌照被處使用牌照稅罰鍰該如何提起救濟?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將其經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A車之號牌,移掛於應繳納牌照稅之B車行駛公共道路被查獲,A、B二車均被處以全年度應納稅額2倍罰鍰,車主收到裁處書及繳款書後表示不服處分,洽詢有何申訴管道?
該處指出,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係就轉賣、移用使用牌照之行為加以處罰,尚不因屬應稅或免稅車輛而有所區別。所以將免稅車輛之牌照移掛於應稅車輛上,均應處以應納稅額2倍罰鍰。若受處分人對稅捐機關處罰不服時,可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填寫復查申請書,連同證明文件,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向該處申請復查。
該處進一步說明,復查申請書如係透過郵局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寄地郵戳所載日期為準,該處提醒納稅人,如不服核定之稅捐申請復查,請務必在救濟之法定期限內申請,以免逾期而影響自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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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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