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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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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的部落格,和大家分享稅務新訊息!!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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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11 週二 202509:30
  • 閒置住宅出租房屋稅享優惠稅率,最低只要1.5%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房屋稅2.0新制從113年7月1日上路,影響114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民眾如果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則會依其全國持有應稅房屋總戶數,採用「全數累進」的差別稅率來計算,稅率為3.2%至4.8%。但如果把房屋出租作住家使用,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就能享有較低稅率1.5%至2.4%,與不出租的非自住房屋稅率相較,至少省下一半的房屋稅稅金。
高市稅說明,房屋出租作住家使用,要享有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須符合下列條件及程序:
1.條件: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須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
2.申報期限:於租賃契約期間所屬房屋稅課稅期別開徵40日(即3月22日,遇假日順延)以前,檢附租賃契約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分處申報。
3.後續申報:於租賃契約期間所屬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課稅年度,向國稅局申報租賃所得相關內容。
高市稅進一步說明,114年期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所以,房屋於113年7月1日以後出租作住家使用者,納稅人務必於114年3月24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分處申報適用優惠稅率,稅捐處會先按納稅人提供的租賃契約及最新公告之租金標準進行審核,符合規定者,114年開徵才可適用,而且要記得 5月須向國稅局申報租賃所得喔!稅捐處後續會再查證租賃所得申報情形。
高市稅特別提醒,2.0新制仍維持公益出租人及社會住宅優惠稅率1.2%,多屋族如果將房屋提供作社會住宅或公益出租使用,稅負將更為減輕,房屋所有人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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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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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11 週二 202509:20
  • 稅捐處結合社會教育館「草地野餐音樂會」活動,邀您捐發票、換好禮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加強推廣地方稅開徵之訊息及建立依法納稅之觀念,特結合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114年草地野餐音樂會」活動,於3月15日(星期六)下午3時至5時在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野餐區辦理租稅宣導,適時宣導使用牌照稅或房屋稅開徵期間節稅措施、優惠稅率及多元E化繳稅管道等相關訊息,歡迎一起來共襄盛舉。
當日現場設置稅務諮詢服務台,提供最新房屋稅差別稅率2.0、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金融遺產單一窗口查調、行動支付繳稅及檔案應用申請等多項稅訊服務。為鼓勵捐發票送愛心及推廣檔案應用服務,現場舉辦「捐發票-送好禮」及「檔案應用有獎徵答」活動,現場捐贈未開獎統一發票(每張消費金額10元以上)並正確回答租稅問題,即可依設定張數兌換宣導品乙份,另舉辦檔案應用有獎徵答活動,只要正確答題,即贈送小禮物乙份,數量有限換完為止,活動相關訊息請洽07-8122350轉34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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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租稅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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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11 週二 202508:58
  • 申請電子繳納證明,環保又便利!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響應節能減碳,已不再主動寄發紙本繳納證明,民眾利用電話語音及網際網路、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晶片金融卡、電子支付帳戶、長期約定轉帳納稅等方式繳納定期開徵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者,可於繳納稅款後3-5個工作天,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電子稅務文件(https://www.etax.nat.gov.tw)申辦電子繳納證明。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若要申請以後年度皆寄發電子繳納證明,可至該處官網線上申請(https://www.kctax.gov.tw),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利用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申請。該處貼心提醒,申請自當年度起繳納證明以電子方式傳送,須於開徵2個月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期開始適用。
倘民眾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繳款書、轉帳繳納通知所載該處暨所屬12個分處聯絡電話或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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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重要稅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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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06 週四 202511:11
  • 信託財產欠繳地價稅或房屋稅仍得強制執行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土地及房屋交付信託,信託財產積欠房屋稅、地價稅可否免被強制執行?
稅捐處說明,依信託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所稱「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之權利」包括因修繕信託財產之房屋所負擔之修繕費或因信託財產所生之地價稅或房屋稅,故信託關係存續中信託財產所生之地價稅或房屋稅,受託人不繳納者稅捐稽徵機關自得對欠稅之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稅捐處溫馨提醒,委託人於財產信託後,仍應注意受託人是否有善盡管理之義務,以免信託財產因欠繳稅捐而遭強制執行拍賣。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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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重要稅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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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06 週四 202510:58
  • 稅捐處3月12日舉辦租稅宣導活動,邀您一起捐發票送愛心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提供市民朋友最新稅務資訊,結合岡山區公所「植樹節贈苗活動」,於114年3月12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在岡山區公所(高雄市岡山區岡山路343號)辦理租稅宣導。
活動當日現場將設置稅務諮詢服務臺,為市民朋友解答地方稅務問題外,也提供房屋稅差別稅率2.0、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節稅、繳稅方式介紹及檔案應用服務,同時協助申辦電子稅單及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等便民服務。
該處也邀請市民朋友一起捐發票做公益,當日所募發票全數捐贈公益團體,竭誠歡迎市民朋友踴躍參加,活動訊息請洽07-6256811轉分機113謝小姐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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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租稅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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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06 週四 202510:50
  • 稅捐處3/12植樹節結合新興區公所舉辦租稅宣導活動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適時向民眾宣導房屋稅今年修法的最新稅務訊息、納稅者權利保護相關規定,該處結合新興區公所舉辦之「2025綠活高雄植樹趣」活動,於114年3月12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在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1樓辦理租稅宣導,歡迎闔家一起來認識租稅,學節稅小撇步,歡度美好的上午時光。
為鼓勵捐發票送愛心,現場舉辦「捐發票、換好禮」活動,參加民眾只要捐贈114年1-3月統一發票並完成闖關小遊戲,即可依設定之發票張數兌換不同宣導品。歡迎一起來共襄盛舉。活動詳情請電洽07-2294243轉103侯小姐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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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租稅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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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04 週二 202517:26
  • 申請復查後撤案亦須加計行政救濟利息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納稅人反映,日前因為房屋稅事件申請復查,後來明白是自己誤解法令規定,已撤回復查,但發現重新收到的稅單除了原本的稅款外,還多出1筆利息,滋生疑義。 
稅捐處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對於核定稅額不服,於繳納稅款前依規定申請復查,經復查決定仍有應納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依法辦理改訂繳納期間重新核發稅單時,應自原應繳納期間屆滿次日起,至填發稅單之日止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該處進一步說明,申請復查案件無需先行繳納稅款,申請復查之後經協談撤回復查者,雖與經復查決定之案件處理方式有別,惟皆因申請復查使案件進入行政救濟程序,同樣具有延遲繳納稅款的效果。因此,即便案件經撤回而未作成復查決定,原應繳未繳之稅款仍應依規定加計行政救濟利息一併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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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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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04 週二 202517:19
  • 稅捐處3月8日結合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辦理租稅宣導,邀請大家一起愛護地球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適時向民眾宣導房屋稅今年修法的最新稅務訊息、納稅者權利保護相關規定、金融遺產單一窗口查調等便民服務措施,該處結合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舉辦之「愛地球小樹苗來店送活動」,於114年3月8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至3時,在高雄大遠百5F中庭辦理租稅宣導,歡迎闔家一起來認識租稅,學節稅小撇步,歡度美好的下午時光。
活動當天現場設置稅務諮詢服務台,為市民提供各項稅務諮詢,也提供地方稅宣導手冊供民眾參閱索取。活動詳情請電洽07-2294243轉103 侯小姐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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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租稅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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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25 週二 202508:50
  • 不服牌照註銷被處使用牌照稅罰鍰該如何提起救濟?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因車輛牌照被監理機關註銷,仍將車輛開上道路,被警察機關查獲,該處據此事證,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車主收到裁處書及繳款書後表示不服裁罰處分,洽詢有何申訴管道?
該處指出,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若受處分人對稅捐機關處罰不服時,可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填寫復查申請書,連同證明文件,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向該處申請復查。
該處進一步說明,復查申請書如係透過郵局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寄地郵戳所載日期為準,該處提醒納稅人,如不服稅捐機關核定之稅捐或裁罰處分申請復查,請務必在救濟之法定期限內申請,以免逾期而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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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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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22 週三 202511:27
  • 申請長期約定轉帳,輕鬆繳稅免煩惱!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民眾常因生活忙碌或因人在國外而忘記繳納稅款,以致被加徵滯納金甚至移送強制執行,若能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長期約定轉帳」,就可避免因逾期繳稅而受罰,如有退稅,還可透過該帳戶辦理直撥退稅喔!
該處進一步說明,民眾可利用稅單上所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也可至該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下載書表或洽該處及所屬各分處索取,填妥存款帳戶等相關資料後郵寄或送至該處,經該處審核後,即可以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或郵局存簿儲金帳戶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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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重要稅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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