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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反映自己存款被扣押但已經繳清被強制執行的欠稅,要怎樣才能解除扣押存款呢?

該處說明,民眾如已繳清移送執行之稅款,可將稅款收據提供或傳真該處派駐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駐點櫃台,也能利用高雄分署所提供「線上繳款收據回傳服務」,只要用手機拍照繳款收據上傳至分署官網提供之專用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8888 @mail.moj.gov.tw),收據回傳成功,系統將發送通知信,會儘速辦理撤銷執行命令事宜,若資料有問題,也會有專人通知補件。民眾可以不用跑超商傳真,也不用到郵局寄收據,省去傳真或郵資費用,更節省民眾寶貴時間,貼心又便民。

該處再次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別置之不理,逾期未繳納者將加徵滯納金,荷包大失血,還會被移送執行,千萬不要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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