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提醒納稅人,101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每筆金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現金,於5月2日24時前(惟101年5月1日至101年5月2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可就近到全年無休,24小時營業的全家、統一、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無須再負擔手續費。 

該處指出,納稅人要妥善保管已蓋便利商店店章的繳款書與交易明細表,稅捐稽徵機關不再寄送繳納證明給納稅人。如果尚未收到牌照稅稅單,或已收到而遺失時,請於限繳日期前向該處申請補發,居住外縣市者亦可親至各地監理機關申請補發。

 該處於平常上班日中午12點至下午1點半午休時段,仍有專人受理使用牌照稅相關查詢及補發繳款書作業。納稅人如不克前來,亦可利用服務電話:0800-726969洽詢。如果還有其他稅務問題,歡迎至該處網站(網址: http://www.khtb.gov.tw/main/index.aspx)查詢相關稅務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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