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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01年房屋稅單已於4月25日寄出,繳納期間自101年5月1日起至101年5月31日止,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義務人如對今年房屋稅課稅內容有任何疑問,可向該處或其所屬分處申請核發「房屋稅課稅明細表」,查對課稅內容,如有發現錯誤,可向該處所屬分處申請更正,重新補發稅單,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處或免費服務電話,總處及鳳山分處:(0800)726969;岡山分處 :(0800)005506;旗山分處:(0800)761002,將由專人為您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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