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民眾詢問,要在祖先留下的土地上興建以子女名義為起 造人的房屋,要繳納契稅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於建造完成前,若基於買賣、交換或贈與等原因,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實際上非承受人自己出資興建,應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該處進一步說明,實際由長輩出資以晚輩名義為起造人興建房屋,屬於贈與行為,承受人應於建物建造完成,即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60日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未於規定期限申報者,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5千元。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灌輸民眾正確的納稅觀念,及適時為即將開徵(10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之地價稅相關稅務訊息、繳納期限及繳納方式等介紹給民眾知悉,特結合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前鎮稽徵所舉辦「104年度防制菸品稅捐逃漏暨人人反私菸,青春活力無限G0!」活動,於本(104)年10月18日(星期日)下午3時至5時在高雄市英明路「英明公園」辦理租稅宣導活動。
前鎮稅捐分處將於活動現場設置稅務諮詢服務台,並提供租稅宣導手冊供民眾免費索取,藉此傳遞最新稅務資訊及租稅常識,讓參與活動之民眾更瞭解其自身權益,並增進徵納雙方和諧關係。另活動現場亦舉辦填寫「租稅宣導問卷調查表」,填寫完成並捐贈104年9-10月份未載買受人統一編號之發票10-40張不等(紙本),即可依設定張數兌換精美宣導品1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訂於10月17、18日(星期六、日) 上午8:30,結合小港區公所「104年重陽敬老聯歡會」活動,分別在小港中正運動場、市立明義國中,舉辦「地價稅開徵」租稅宣導,藉此使民眾了解地價稅之開徵、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及減免稅地等節稅訊息,培養正確租稅常識並提醒納稅人如期納稅,避免逾期受罰等觀念,歡迎大家踴躍參加!
活動現場除了有大型綜藝表演、摸彩活動外、另提供量血壓、血脂、義剪、推拿、按摩、銀髮族酸痛復建及稅務諮詢等服務,當天也邀請民眾參加捐發票送愛心給公益團體活動,凡捐出104年9-10月份統一發票5張,並參加「租稅大聲唸」趣味遊戲者,即可兌換精美宣導品1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歡迎市民朋友逗陣來捐發票,一起將愛心傳出去!

kht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