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些屋主並不知道自己的房屋係適用何種稅率?如果您收到今年的房屋稅繳款書,可在繳款書上很清楚的看到房屋課稅現值列印在那個使用別欄位上,列在住家用分為自住或公益出租適用1.2%的稅率、非自住欄位適用1.5%的稅率、非住家分為營業用3%稅率、營業減半1.5%稅率、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3%稅率、非住非營2%稅率。稅單上適用的稅率如果與您實際使用情形不相同,那麼您就要儘快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改課,才不會平白多繳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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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自106年4月24日起,公私營事業組織經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者,其應納稅額尾數是否不足通用貨幣1元,應依逐件憑證計算之稅額為標準,單張憑證計算出之印花稅額不足1元者,免予繳納。

該處說明,印花稅以計至通用貨幣元為止,凡按件實貼稅票者暨經核准彙總繳納者,如應納稅額及應納稅額尾數不足1元之部分,均免予繳納。彙總繳納印花稅者其應納稅額尾數不足1元之認定,應依逐件憑證計算印花稅額為計算標準。依新規定,採彙總繳納印花稅申報者,其應納稅額係依憑證逐張計算,小數無條件捨去後加總金額填報;單張憑證金額計算出之稅額不足1元者,免予繳納,無須合併計算稅額,惟仍須申報,並妥為保存憑證,以供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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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日租屋隱藏在住宅大樓內,部分屋主看好背包客市場,紛紛在網站上刊登日租屋廣告,介紹幽雅房型、交通位置便利及經濟實惠的房價招攬住宿客,由於屋主未領取旅館登記證,提供房間供不特定人短期住宿,房屋稅應如何課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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