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06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為提升繳稅便利性,自106年4月26日零時起,新增「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繳稅」服務,沒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的民眾,可利用多媒體資訊機直接印出繳納單繳稅,方便民眾隨時輕鬆繳納稅款。

該處說明,開徵期間稅額新臺幣2萬元以下案件,民眾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透過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線上查詢全國當期房屋稅定期開徵繳款資料,勾選欲繳納之房屋稅款,列印繳納單(小白單)後直接至超商櫃臺繳納,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歡迎民眾多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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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06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間至5月31日止,其繳納管道多元,茲以表列方式說明如下:

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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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民眾如有重、溢繳稅額者,均會主動辦理退稅,退稅方式原則以掛號郵寄退稅支票予受退稅人,其有效兌領期限為開票日起一年;惟民眾常因搬遷或外出等因素而未收到退稅支票,或收到忘記兌領,甚可能不慎遺失支票,致無法順利領取退稅款,影響民眾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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