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自113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止,對土地共有物分割案件進行全面清查,如藉由共有物分割逃漏土地增值稅情事,將依法追補稅款。
         稅捐處說明,原持有應稅土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利用應稅土地與免徵或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安排形成共有關係,辦理共有物分割,或藉辦理共有物分割,墊高應稅土地前次移轉現值,嗣再移轉應稅土地案件,應依實質課稅原則,按共有土地分割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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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為推廣無紙化消費,鼓勵民眾消費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結帳並將發票儲存手機條碼,舉辦「炎炎夏日迷上雲端」三重抽獎活動。自即日起至113930日止,迷客夏會員於全台迷客夏門市或迷客夏線上點餐系統(簡稱迷點)消費滿50元,以行動支付工具結帳,並將發票存手機條碼,免登錄即可抽平板電腦、Switch Lite1張雲端發票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22次,以此類推。透過迷點捐贈符合上述條件之雲端發票可再抽iPhone手機、AirPods耳機、雙人餐券等大獎。活動期間內,於迷點綁定手機條碼,還可再抽掃地機器人、雙人餐券、迷客夏飲品兌換券等超值好禮,歡迎踴躍參加。

活動詳情請至該處官網首頁(https://www.kctax.gov.tw)宣導專區點選「炎炎夏日迷上雲端」圖示進入查詢,如有疑問可電洽(07)7410141分機218温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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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自11361日至1031日止,對已核准重購退還土地增值稅案件進行全面清查,如查有戶籍遷出、再行移轉(含配偶贈與)、出租或營業等情形,將會追補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

稅捐處說明,符合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的土地所有權人,2年內先購後售或先售後購自用住宅用地,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向原出售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在已繳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數額的稅款,以減輕民眾小屋換大屋居住的經濟負擔,惟依土地稅法第37條規定,經核准重購退稅案件,其重購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依法應列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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