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4月份是民眾繳納牌照稅的月份,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線上繳稅。此外,民眾若遺失或未收到牌照稅單者,也可利用TW-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登入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完成繳稅程序。另外,該處推出LINE Pay Money(原LINE Pay 一卡通帳戶) e化繳稅服務的新措施,只要點選LINE Pay生活繳費中的稅捐,掃描稅單三段式條碼,即可完成繳稅,方便又快速。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貼心提醒您,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只要符合申請資格,不受應納稅額多寡限制,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繳納。該處進一步說明,依據財政部針對因疫申請延、分期所規範之審核原則,其適用之地方稅目包括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營利事業如有短時間內因疫營業收入驟減,或個人於疫期內有被減(薪)班、非自願離職或其他原因致繳稅困難之情形,即可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於稅單繳納期限前向所轄稅捐機關提出申請,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在期限前提出申請,可於該原因消滅後10天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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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將於近日配合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辦理109年度「農業用地申請賦稅減免案件」定期抽查業務,由農業局會同該處及各區公所、地政事務所人員,展開列管農地現勘作業。

市稅處李瓊慧處長表示,農地移轉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後,土地承受人在持有期間內,經查獲未作農用,且未在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用,或雖在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用,但之後再有未作農用的情形,該筆土地於再移轉時即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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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於近期發布釋令,放寬納稅義務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之延、分期規範,只要符合申請資格,不受應納稅額多寡限制,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繳納。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在財政部發布釋令前,納稅人申請延、分期之繳納期間,依其應納稅額所在級距而定,例如,稅額低於20萬元,僅得延期1~2個月或分2~3期;如今不限金額,均可延1~12個月或分2~36期繳納,對因疫情影響而有繳稅壓力的納稅人來說,可說是一大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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