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都市土地於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如供作農業使用,可以課徵田賦(目前停徵),如果街廓全區計畫道路已開闢完成,且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設施已建設完成,經認定為公共設施已完竣地區者,因土地利用價值變高,縱使做農業使用,也不能課徵田賦,而應課徵地價稅。

近來有民眾詢問其土地雖位於公共設施完竣區域,但因隔有他人土地無法通達既成道路(即俗稱袋地),而且作農業使用,為何被課徵地價稅?市稅處說明,公共設施完竣地區內之「袋地」,可否改認定為公共設施未完竣並課徵田賦之疑義,經財政部函詢內政部表示,如該區之道路設施及其他設施均已開闢完成,即應認定為公共設施完竣地區,就無法課徵田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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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邇來有民眾詢問,其所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地價稅會不會比較便宜?

該處說明,經都市計畫編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土地,因土地之使用上受到限制,所以在地價稅的負擔上較一般土地為輕,公共設施保留地係按特別稅率千分之六課徵地價稅,而一般用地則是按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累進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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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最新統計今年9月土地增值稅實徵淨額破百億、達106億元,同樣高雄市也因房市強強滾,9月土地增值稅課稅件數及稅額均大幅成長,創下3年來單月新高紀錄。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李瓊慧處長表示,本市土地增值稅9月實徵淨額10.16億元,刷新3年來單月最新高,不僅土地交易件數增加1,771件,而且有3筆2,000平方公尺以上大面積住商用地移轉,挹注稅收2億元,相較去年同期6.69億元增加3.47億元,成長51.9%,上揚幅度僅次於桃園市,位居6都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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